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6

506.记事四:

506.记事四: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想知道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在灵界所看到的动物不是动物,而是生活在那里的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对应。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动物的形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人;我得知,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教义的人,而组成绵羊群的,是那些相信仁爱和信仰为一,就像良善和真理为一一样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交谈,说:“你们为什么这样聚集在一起?”他们大多数是神职人员,这些神职人员以自己学问的名声为荣耀或骄傲,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回答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议会,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被正确理解。有人断言,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的信仰,即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而是指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他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的行为。因此,从被错误理解的这几句话中,出现了两个巨大的可怕错误,即:一个是,保罗在此指的是当今教会的信仰;另一个是,他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而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他指责彼得犹太化,尽管他知道: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

“信耶稣基督”是指对祂并来自祂的信仰(可参看TCR 338节)。此外,由于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的行为,所以他区分了信仰的律法和作为或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受割礼的”在此表示犹太教,和在别处一样。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相反,我们坚固律法。(罗马书3:27-31)

保罗在一个系列中说了所有这些话。在前一章,他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又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通过身体所作的事,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除此之外在他的书信中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弃绝没有作为或行为的信,如雅各书所说的那样(雅各书2:17-26)。

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所写的一切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被称为“律法行为”,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 14-23)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 11, 12, 26; 以及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这些是三样,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因此最大的不是信。

神职人员说,这就是他们召开议会的原因。为了不打扰他们,我退出了;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像山羊了,有时躺下,有时站起来,但他们转身离开了绵羊群。他们在仔细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但我一直盯着它们的角,惊讶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似乎时而向前、向上伸,时而弯向后背,直到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样子。于是,我再次靠近他们,问他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信产生仁之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在这时,雷声响起,闪电从头顶上闪过;一位天使立刻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绵羊群喊道:“别听他们的;他们并没有从他们以前的信仰中退出,这信仰是,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实际的仁爱毫无用处。此外,信仰不是树,人才是树。不过,要悔改并仰望主,你们就会有信仰。在悔改之前,信仰是一种没有任何活物在里面的信仰。”然后,角向后弯曲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把绵羊分成两群;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吧;但我告诉你们,一只豺狼正在到来,要掳走他们,你们将与他们一起被掳走。”

但这两群绵羊被分开,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威胁的话后,他们面面相觑,说:“我们去和先前的同伴们谈谈吧。”于是,左边的羊群对右边的羊群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呢?难道信仰和仁爱不是一,就像树和果实是一一样吗?因为树通过树枝延续到果实,如果你折断树枝的一部分,使树无法继续流入果实,那么果实就会死亡,为未来生长服务的一切种子也会随之灭亡。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他人,其他人正在朝牧师们眨眼,鼓励牧师们说,他们说得好。于是,牧师们回答说:“你们说得对;但关于信仰延续到善行,就像树延续到果实一样,我们知道许多秘密;然而,这不是公开它们的地方。在信仰和仁爱的链条或纽带中有许多结,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开。”

然后,在右边绵羊中间的牧师们中,有一个牧师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事情是这样,但他们对自己人或同伴说,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于是他们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不是按他们的教导来思想的吗?”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和永生所做的、被称为善行的一切仁之良善,一点也不是良善,因为人想通过他凭自己所行的作为来拯救自己,将唯一救主的功德和公义据为己有;他们认为,人在其中能感觉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善行都是如此。因此,他们断言,信仰和仁爱之间没有任何结合;信仰甚至不是由善行来保持和保存的。”

但左边羊群中的一些人说:“你对牧师们的指控是假的。因为他们公开向我们传讲仁爱和仁爱的作为,他们称之为信仰的作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注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以及它的文明和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仰的作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形式做它们。因此,他们一致声称,人得救不是靠任何作为或行为,而是只靠信仰。但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苹果树结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像这棵树通过延续结出苹果一样,那么他的‘苹果’就会从内部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结葡萄;但如果人真的做属灵的善行,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那么他就会结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问道:“他们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即信仰的果子,是何性质呢?”他回答说:“也许它们并不显眼,或难以察觉,有点接近信仰,但与信仰没有联系,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随他的影子,他注意不到这个影子,除非他转过身来。我的确可以说,它们就像马尾,现在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些话,左边羊群中的一个人愤慨地说:“当然有某种结合;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作为呢?也许仁之良善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如通过某种情感、渴望或影响、激励、意愿的鼓动和激发,通过思维中的某种默示的感知或无言的意识和由此而来的劝诫,通过悔罪、因而通过良心,从而产生遵守十诫和圣言的冲动,无论是童年时期还是老年时期,或通过其它某种类似方法而巧妙注入人的自愿作为的。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果子呢?”对此,牧师回答说:“不,事实不是这样;即便他们确实说,善行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他们仍在自己的讲道中如此表述自己的话语,以传达这些作为不是从信仰发出的,或善行与信仰没有关系的印象。他们中的一些牧师的确教导这样的作为,但坚持认为作为只是信仰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仰和仁爱联系起来的纽带。一些牧师通过圣言想象一种结合,或说认为信仰和仁爱是由圣言联系在一起的。”然后一些人问牧师:“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不是这么想的,只是以为结合是通过听圣言实现的。他们断言,在信仰问题上,人的一切理性和自愿原则都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人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合作。”

但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在与信仰和救赎有关的一切事上,人被认为是这样的时,他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现在我要喝葡萄酒,直到喝醉。’但另一个人问他:‘你要从你的右手拿着的杯子中喝酒吗?’他回答说:‘不;我要从看不见的手拿着的看不见的杯子中喝酒。’另一个人回答说:‘那你肯定不会喝醉。’”随即这个人继续说:“请听我说;我告诉你们,首先要理解圣言,然后从圣言来喝酒。难道你不知道主就是圣言吗?圣言不是从主来的吗?主不是在圣言中吗?因此,你们若从圣言行善,就是在从主、从祂自己的口和意愿行善。如果你们仰望主,祂就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从主那里凭自己行善。当有人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授权办事时,他能说:‘我这样做是出我自己的命令或授权,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吗?’”

于是,他转向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事奉神的人啊,不要把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的羊群大部分都退了出来,加入了右边的羊群。然后,一些神职人员说:“我们听到了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听到的话;我们是牧人;我们不会撇下绵羊。”他们也退了出来;他们说:“这个人说的是实话。从圣言,因而从主、从祂的口或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现在我们看到了圣治,明白了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仰与善行的结合为什么一直找不到。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对作为圣言的主的信仰,因而没有来自圣言的信仰。”但属于山羊群的其他牧师走了,一边挥着帽子一边喊着说:“只有信!只有信长存!”


诠释启示录 #246

246.启3:19.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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