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记事四: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想知道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在灵界所看到的动物不是动物,而是生活在那里的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对应。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动物的形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人;我得知,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教义的人,而组成绵羊群的,是那些相信仁爱和信仰为一,就像良善和真理为一一样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交谈,说:“你们为什么这样聚集在一起?”他们大多数是神职人员,这些神职人员以自己学问的名声为荣耀或骄傲,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秘密。他们回答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议会,因为他们听说有些人声称,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被正确理解。有人断言,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信不是指当今教会的信仰,即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而是指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他所说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的行为。因此,从被错误理解的这几句话中,出现了两个巨大的可怕错误,即:一个是,保罗在此指的是当今教会的信仰;另一个是,他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而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保罗对彼得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他指责彼得犹太化,尽管他知道: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4-16)
“信耶稣基督”是指对祂并来自祂的信仰(可参看TCR 338节)。此外,由于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的行为,所以他区分了信仰的律法和作为或行为的律法,以及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受割礼的”在此表示犹太教,和在别处一样。此外,保罗还用这些话结尾: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相反,我们坚固律法。(罗马书3:27-31)
保罗在一个系列中说了所有这些话。在前一章,他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又说: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又: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通过身体所作的事,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除此之外在他的书信中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清楚可知,保罗弃绝没有作为或行为的信,如雅各书所说的那样(雅各书2:17-26)。
保罗是指为犹太人制定的摩西律法行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所写的一切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被称为“律法行为”,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 14-23)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 11, 12, 26; 以及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人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保罗还说:
这些是三样,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因此最大的不是信。
神职人员说,这就是他们召开议会的原因。为了不打扰他们,我退出了;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像山羊了,有时躺下,有时站起来,但他们转身离开了绵羊群。他们在仔细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但我一直盯着它们的角,惊讶地发现,它们额上的角似乎时而向前、向上伸,时而弯向后背,直到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样子。于是,我再次靠近他们,问他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信产生仁之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在这时,雷声响起,闪电从头顶上闪过;一位天使立刻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绵羊群喊道:“别听他们的;他们并没有从他们以前的信仰中退出,这信仰是,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实际的仁爱毫无用处。此外,信仰不是树,人才是树。不过,要悔改并仰望主,你们就会有信仰。在悔改之前,信仰是一种没有任何活物在里面的信仰。”然后,角向后弯曲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中间的天使把绵羊分成两群;他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吧;但我告诉你们,一只豺狼正在到来,要掳走他们,你们将与他们一起被掳走。”
但这两群绵羊被分开,左边的绵羊听到天使威胁的话后,他们面面相觑,说:“我们去和先前的同伴们谈谈吧。”于是,左边的羊群对右边的羊群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呢?难道信仰和仁爱不是一,就像树和果实是一一样吗?因为树通过树枝延续到果实,如果你折断树枝的一部分,使树无法继续流入果实,那么果实就会死亡,为未来生长服务的一切种子也会随之灭亡。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他人,其他人正在朝牧师们眨眼,鼓励牧师们说,他们说得好。于是,牧师们回答说:“你们说得对;但关于信仰延续到善行,就像树延续到果实一样,我们知道许多秘密;然而,这不是公开它们的地方。在信仰和仁爱的链条或纽带中有许多结,只有我们牧师才能解开。”
然后,在右边绵羊中间的牧师们中,有一个牧师起身说:“他们对你们说,事情是这样,但他们对自己人或同伴说,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于是他们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不是按他们的教导来思想的吗?”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和永生所做的、被称为善行的一切仁之良善,一点也不是良善,因为人想通过他凭自己所行的作为来拯救自己,将唯一救主的功德和公义据为己有;他们认为,人在其中能感觉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善行都是如此。因此,他们断言,信仰和仁爱之间没有任何结合;信仰甚至不是由善行来保持和保存的。”
但左边羊群中的一些人说:“你对牧师们的指控是假的。因为他们公开向我们传讲仁爱和仁爱的作为,他们称之为信仰的作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注意和明白。他们只是指道德的仁爱,以及它的文明和政治的善行,他们称这些为信仰的作为,尽管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形式做它们。因此,他们一致声称,人得救不是靠任何作为或行为,而是只靠信仰。但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苹果树结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像这棵树通过延续结出苹果一样,那么他的‘苹果’就会从内部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结葡萄;但如果人真的做属灵的善行,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那么他就会结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问道:“他们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即信仰的果子,是何性质呢?”他回答说:“也许它们并不显眼,或难以察觉,有点接近信仰,但与信仰没有联系,就像人面朝太阳时跟随他的影子,他注意不到这个影子,除非他转过身来。我的确可以说,它们就像马尾,现在在许多国家,马尾都被剪掉了,因为人们说:‘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一点好处也没有,留着很快就脏了。’”听到这些话,左边羊群中的一个人愤慨地说:“当然有某种结合;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作为呢?也许仁之良善是由神通过某种流注,如通过某种情感、渴望或影响、激励、意愿的鼓动和激发,通过思维中的某种默示的感知或无言的意识和由此而来的劝诫,通过悔罪、因而通过良心,从而产生遵守十诫和圣言的冲动,无论是童年时期还是老年时期,或通过其它某种类似方法而巧妙注入人的自愿作为的。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仰的果子呢?”对此,牧师回答说:“不,事实不是这样;即便他们确实说,善行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他们仍在自己的讲道中如此表述自己的话语,以传达这些作为不是从信仰发出的,或善行与信仰没有关系的印象。他们中的一些牧师的确教导这样的作为,但坚持认为作为只是信仰的迹象,而不是将信仰和仁爱联系起来的纽带。一些牧师通过圣言想象一种结合,或说认为信仰和仁爱是由圣言联系在一起的。”然后一些人问牧师:“结合不是这样实现的吗?”但他回答说:“他们不是这么想的,只是以为结合是通过听圣言实现的。他们断言,在信仰问题上,人的一切理性和自愿原则都是不纯洁和寻求功德的,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人和木头一样,不能理解、意愿、运作或合作。”
但当他们中的一个人听说,在与信仰和救赎有关的一切事上,人被认为是这样的时,他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现在我要喝葡萄酒,直到喝醉。’但另一个人问他:‘你要从你的右手拿着的杯子中喝酒吗?’他回答说:‘不;我要从看不见的手拿着的看不见的杯子中喝酒。’另一个人回答说:‘那你肯定不会喝醉。’”随即这个人继续说:“请听我说;我告诉你们,首先要理解圣言,然后从圣言来喝酒。难道你不知道主就是圣言吗?圣言不是从主来的吗?主不是在圣言中吗?因此,你们若从圣言行善,就是在从主、从祂自己的口和意愿行善。如果你们仰望主,祂就会亲自引领和教导你们,你们也会从主那里凭自己行善。当有人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授权办事时,他能说:‘我这样做是出我自己的命令或授权,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吗?’”
于是,他转向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事奉神的人啊,不要把羊群引入歧途。”听到这些话,左边的羊群大部分都退了出来,加入了右边的羊群。然后,一些神职人员说:“我们听到了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听到的话;我们是牧人;我们不会撇下绵羊。”他们也退了出来;他们说:“这个人说的是实话。从圣言,因而从主、从祂的口或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按照国王的命令和意愿行事的人,谁能说:‘我是凭自己这样做的呢?’现在我们看到了圣治,明白了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仰与善行的结合为什么一直找不到。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它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对作为圣言的主的信仰,因而没有来自圣言的信仰。”但属于山羊群的其他牧师走了,一边挥着帽子一边喊着说:“只有信!只有信长存!”
111.第二个记事: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为他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也能出于外在思维,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源头。但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在那里,他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否则,他的声音会刺耳,并伤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其心智的思维,或说不透露自己的想法。因此,当一个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不让自己引起注意,保持沉默。
有一次,在灵人界有一个大型集会,大量灵人一起谈论这个话题。有些人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每当他们与善人交往时,只能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是相当困难的。在会众中间的,是新教徒和他们的一些神职人员,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和他们的修道士。神职人员和修道士首先发言,说:“这并非难事;人为什么不说出他的想法呢?或说人有必要不按他所想的去说吗?即便他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个神职人员说:“谁会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让我们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确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出于自己的思维说出“一位神”的话;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和撅起自己的嘴巴,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不能发出任何话语,只能发出符合他们思维的话语,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接下来,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但他们不能;尽管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诧异,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是,他们为了儿子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自己祷告;而“耶稣”是指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出于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一些平信徒却能做到;因此,这一事实就成了严肃讨论的主题。
(1)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将管理一切肉体的权柄都赐给了子。(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记住,根据这些经文,就其神性和人身而言,基督是天地之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说,尽管他们基于这些经文在理解力上对神性人身拥有某种想法或观念,但他们仍没有对它的承认,因此不能说出这个词。
(2)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表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其它许多地方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以及这一事实,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像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即更内在的思维,只允许那些与内在思维和谐一致的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我们由此发觉,我们现在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我们的思维。”
(3)因此,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以及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维没有植根于对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将嘴唇扭成褶皱,直到生气,努力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来,却没有成功。这是因为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的言语构成一体;哪里没有这些观念,哪里就没有这些话语;因为在说话时,观念就变成话语,或说以话语来表达。
(4)下面这些话来自基督教界或基督教会普遍接受的教义,被读给他们:“在主里面,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为一位格,如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一样合一。”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已被教议会会承认。他们被告知:“由此你们肯定可以从承认主的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中获得某种观念,这与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教会教义是一致的;此外,灵魂是人的本质本身,或真正的本质,身体是这本质的形式;本质和形式就像存在和出现,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构成一体。”他们接受了这个观念,由此试图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不能;因为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更内在的观念逐出并抹去了这个他们所说的新的“补充”观念。
(5)于是,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以及来自保罗书信的经文: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根据这些话的主旨来思考,即:神,也就是圣言,成了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在外在思维中如此行;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不能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无法对神性人身形成任何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6)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由于在场的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所以出自他们领受圣餐时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要求:“如果现在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性是神性,那么请出于思维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深受这个观念影响,即:神性不能是人性,人性也不能是神性,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出生的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能这样想呢?一个理性心智能想象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7)然后,询问者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在基督里,神子与人子是一个位格;甚至就其人性而言,祂也是全能和全在的,并且就其人性而言,祂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一切,充满一切,与我们同在,居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而且敬拜也没有区别,因为不可感知的神性通过可感知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问:“真的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马上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因此,我们不能说‘神性人身’这个词。”然后一个接着一个说:“我们读过它,甚至写过;然而,当我们在脑海里思想它时,它只是一个词而言,我们对它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8)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也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个部分中;当你们展示并携带圣体时,你们也把祂当作至圣的神来敬拜;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天主之母’(Deipara),即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生了神性人身。”然后,他们努力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他们想到的是对基督的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以及这一信仰: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对教皇来说,实际上是分离的,因为只有基督的人性权柄,而不是祂的神性权柄被转移给了教皇。然后,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把圣母马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视为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有的,思维观念,我能说神性人身,但我更容易说神圣的教皇是神性人身,而不是说基督是神性人身。”然而,其他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你真不要脸!”
此后,只见天开了,像小火焰一样的舌头降下来,落在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赞美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观吧,相信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一个人,然后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从主那里,你们就能说耶稣这个名,也能说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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