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5

505.记事三:

505.记事三:

我曾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就像两块磨石相互摩擦的声音。当我靠近那声音时,它停止了。然后,我看到一个狭窄的入口,斜向下通向一种拱形的房子;房子里有几个房间,房间又分成了几个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在从圣言中收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人收集证据,另一个人则把它们写下来,他们交替进行。我靠近门旁边的一个隔间,问他们正在收集和写什么?他们回答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仰,这信仰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仰本身,也是我们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然后,我对他说:“当这信仰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行为的某种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人确信他被诅咒或定罪,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想到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满怀信心地抓住基督的功德,不断想着它而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这行为的迹象就出现了。”

然后,我说:“就算这行为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然而,我怎么理解指着这种行为所说的,即:与人有关的东西不会同意它,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同意一样,或说人对它没有任何贡献,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有任何贡献一样;就这行为而言,人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和适应于它?请告诉我这怎么与你所说的一致,即当人想到律法的公义、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想到他抓住基督的功德所怀的信心,并带着心智中的这些想法靠近父神和祷告时,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不都是人来做的吗?”他回答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人被动做的。”

我回答说:“人怎么能被动地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你在这种时候剥夺了人的活动和合作,你岂不也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属于作为一个人的他的一切,以及伴随这一切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变成了被称为理性实体的纯理想事物,或一种纯理性产物了吗?我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被预定者身上,而他们对信仰注入自己一无所知。他们不妨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仰是否已经注入他们。因此,我的朋友,要相信,在信仰和仁爱方面,人从主那里貌似凭自己运作或活动,没有人的这种运作或活动,你的信仰行为,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只不过是纯由盐构成的罗得妻子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这雕像就会发出叮当声。我说这话,或用这个对比,是因为就这种信仰行为而言,你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他拿起烛台,打算用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那一刻,蜡烛突然灭了,他砸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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