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记事三:
我曾听见类似两块磨石互相摩擦的刺耳声。我靠近那声音,它就停止了。然后,我就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从圣言搜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搜集证据,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来到这道门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信本身是称义、复活、得救之信,也是我们基督教界教会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烦请告诉我,此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这行为有哪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就发生在当人因想到被诅咒而悲痛欲绝,并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思想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倚靠基督的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
我说:“该行为原来是这样完成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但是”,我又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此行为的这些说法,即:这行为里面丝毫没有人这一方的同意,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正如前面说的,对于这行为,人无法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配合,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人想到律法的实施,想到基督已拿走他的谴责,然后满怀信心地倚靠基督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这一切难道不是由人来完成吗?”“是的,”他回答,“但它们不是人主动完成的,而是被动完成的。”
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拿走人的主动和配合,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因此一切,包括行为本身就都失去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某种纯想象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为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吗?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那些被命定并且对那信注入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的人身上。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是否已经注入他们。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与仁方面,人通过主而凭自己主动作为,若没有人的这种主动性,那么你信的行为,也就是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教会主要教义的那信,不过是纯粹由盐构成的罗得之妻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这雕像就发出盐柱的声响。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信的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当我说这话时,他操起烛台,卯足劲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他扔到了同伴的前额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689.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确认这神性真理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另一位”(即另一位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AR 415, 631, 633节);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表示爱的神性良善(AR 648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因为圣言仍是论述的主题,还因为“众水的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85节)。由于圣言的神性良善和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一体,所以“众水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差不多;因为“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两句话意思差不多,区别在于:一位是出于真理来说的,另一位是出于良善来说的,一位确认另一位所说的话,只是用不同的话来说的;一位是用属于真理类的话来说的,另一位是用属于良善类的话来说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真理与良善的婚姻(AR 97节),有些话与良善有关,有些话与真理有关,它们似乎是不同的,但都涉及相似的事或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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