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记事三:
我曾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就像两块磨石相互摩擦的声音。当我靠近那声音时,它停止了。然后,我看到一个狭窄的入口,斜向下通向一种拱形的房子;房子里有几个房间,房间又分成了几个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在从圣言中收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人收集证据,另一个人则把它们写下来,他们交替进行。我靠近门旁边的一个隔间,问他们正在收集和写什么?他们回答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仰,这信仰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仰本身,也是我们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然后,我对他说:“当这信仰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行为的某种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人确信他被诅咒或定罪,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想到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满怀信心地抓住基督的功德,不断想着它而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这行为的迹象就出现了。”
然后,我说:“就算这行为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然而,我怎么理解指着这种行为所说的,即:与人有关的东西不会同意它,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同意一样,或说人对它没有任何贡献,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有任何贡献一样;就这行为而言,人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和适应于它?请告诉我这怎么与你所说的一致,即当人想到律法的公义、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想到他抓住基督的功德所怀的信心,并带着心智中的这些想法靠近父神和祷告时,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不都是人来做的吗?”他回答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人被动做的。”
我回答说:“人怎么能被动地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你在这种时候剥夺了人的活动和合作,你岂不也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属于作为一个人的他的一切,以及伴随这一切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变成了被称为理性实体的纯理想事物,或一种纯理性产物了吗?我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被预定者身上,而他们对信仰注入自己一无所知。他们不妨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仰是否已经注入他们。因此,我的朋友,要相信,在信仰和仁爱方面,人从主那里貌似凭自己运作或活动,没有人的这种运作或活动,你的信仰行为,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只不过是纯由盐构成的罗得妻子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这雕像就会发出叮当声。我说这话,或用这个对比,是因为就这种信仰行为而言,你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他拿起烛台,打算用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那一刻,蜡烛突然灭了,他砸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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