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5.记事三:
我曾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就像两块磨石相互摩擦的声音。当我靠近那声音时,它停止了。然后,我看到一个狭窄的入口,斜向下通向一种拱形的房子;房子里有几个房间,房间又分成了几个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在从圣言中收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人收集证据,另一个人则把它们写下来,他们交替进行。我靠近门旁边的一个隔间,问他们正在收集和写什么?他们回答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仰,这信仰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仰本身,也是我们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然后,我对他说:“当这信仰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行为的某种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人确信他被诅咒或定罪,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想到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满怀信心地抓住基督的功德,不断想着它而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这行为的迹象就出现了。”
然后,我说:“就算这行为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然而,我怎么理解指着这种行为所说的,即:与人有关的东西不会同意它,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同意一样,或说人对它没有任何贡献,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有任何贡献一样;就这行为而言,人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和适应于它?请告诉我这怎么与你所说的一致,即当人想到律法的公义、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想到他抓住基督的功德所怀的信心,并带着心智中的这些想法靠近父神和祷告时,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不都是人来做的吗?”他回答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人被动做的。”
我回答说:“人怎么能被动地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你在这种时候剥夺了人的活动和合作,你岂不也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属于作为一个人的他的一切,以及伴随这一切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变成了被称为理性实体的纯理想事物,或一种纯理性产物了吗?我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被预定者身上,而他们对信仰注入自己一无所知。他们不妨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仰是否已经注入他们。因此,我的朋友,要相信,在信仰和仁爱方面,人从主那里貌似凭自己运作或活动,没有人的这种运作或活动,你的信仰行为,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只不过是纯由盐构成的罗得妻子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这雕像就会发出叮当声。我说这话,或用这个对比,是因为就这种信仰行为而言,你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他拿起烛台,打算用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那一刻,蜡烛突然灭了,他砸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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