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记事二:
我曾在灵人界被赋予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他们没有站在一块。我发觉其中一位热爱善与真,从而与天堂联结;而另一位则热爱恶与假,从而与地狱联结。我上前招呼他们,从他们的语气和回应所获得的信息发现,当觉知真理时,二者一样能领悟并承认它们,因而能凭理解思考,还能随其意支配理解官能,也能随其愿支配意愿官能;所以他们在理性方面享有同等的自由意志。而且,据我观察,因着这种自由,他们的心智里面有一缕明光,从其最初视觉,即觉知的视觉,一直延伸到最终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上面的那缕明光,以至于他里面如同深夜般漆黑;而且这烟被点燃并燃烧起来,如一道火焰,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那些由自我之爱的邪恶所产生的极端虚假。而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见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上面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区域,直到眼睛;而且那火焰之光,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热爱拥有对真理的觉知与思维而越来越明亮。这些现象清楚向我表明,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但在恶人里面,地狱有时会熄灭它;而在善人里面,天堂会强化它,使它燃烧得更亮。
然后,我开始与他们两人交谈,先是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的经历,但当我提及自由意志时,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具有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能凭自己获得信,或凭自己行善?当今牧师不是通过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吗?主基督也跟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对此,我再加上一句,没有人能挪动手脚行出任何良善,或摇舌言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所以教会在智者的指导下早已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石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唯独拥有自由无限权能的神,照着自己的美意将这信吹入人里面;无需我们这一方的任何行动或力量,便通过圣灵作工产生一切,而不学无术者却将这一切归因于人。”
接着,我与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交谈,简单了解他的经历后,我也提到了自由意志,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不能意愿并行出良善?谁不能通过圣言、因而通过本为圣言的主凭自己思考和言说真理?因为主说过,要‘结好果子’,要‘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还说‘有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除此之外,整本圣言还有成千上万句类似说法。所以,如果人没有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从而不能行出并谈论圣言所吩咐的事,那圣言有什么用?如果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教会的宗教信仰不就像一艘沉到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上大声喊:‘我无能为力!’而与此同时,却看见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去选择吃生命树或善恶知识树吗?正是因为他出于自由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毒蛇,也就是地狱的烟雾才侵入他的心智,他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即便如此,他仍未丧失自由意志,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着,若非这样,他也许又想要吃它。”
听完这些话,热爱恶与假的那位说:“我不接受刚才听到的这些话,仍坚持我之前所说的。谁不知道唯有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存在,怎能将活的、主动的任何事物带给自己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该器官及其每一细微处,如同太阳将它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每一细微处一样。人感觉他里面的生命仿佛是自己的,这是神的恩赐;人当有这样的感觉,以便他能貌似凭自己照着和圣言诫命一样多的次序法则生活,从而使自己适合接受神的爱,这是神的美意。然而,神始终将手指对准天平的指针,节制人的自由意志,但从不以强迫侵犯这自由。
一棵树无法接受太阳之热通过树根所供应的任何东西,除非它里面的每根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无法通过树根往上升,除非每根纤维释放它所接受的热,从而助力于这些元素的输送。人从神接受生命之热的方式也是一样,不过,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自己的,然而它并不是人自己的。人越以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越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来自神的爱之热,反而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是粗鄙的,故会阻塞并关闭器官的精细分支,就像污秽的血液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就这样,人使自己从属灵变成纯粹属世。
人的自由意志正是源于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神使他有如此感觉,是为了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这结合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人貌似完全凭自己自由行动,结合才称得上是相互的。如果神未将这自由留给人,他不会成为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正是与神的相互结合使得人成为人而非动物,并使他死后永远活着。这就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结果。”
听完这番话,那恶灵移到远处。接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就是被称为“火蛇”的那一种,它从那树上摘果子给人吃。然后,我在灵里靠近那地方,发现那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畸形的人,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一根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一个人,他就是之前有烟进入其心智,后来拒绝接受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观念的那个人。就在这时,那树桩冒出同样的烟雾,将这二者笼罩起来;他们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于是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灵人,就是热爱善与真,并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的那一位,则陪我回家。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 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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