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记事二:
我曾在灵人界被赋予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他们没有站在一块。我发觉其中一位热爱善与真,从而与天堂联结;而另一位则热爱恶与假,从而与地狱联结。我上前招呼他们,从他们的语气和回应所获得的信息发现,当觉知真理时,二者一样能领悟并承认它们,因而能凭理解思考,还能随其意支配理解官能,也能随其愿支配意愿官能;所以他们在理性方面享有同等的自由意志。而且,据我观察,因着这种自由,他们的心智里面有一缕明光,从其最初视觉,即觉知的视觉,一直延伸到最终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上面的那缕明光,以至于他里面如同深夜般漆黑;而且这烟被点燃并燃烧起来,如一道火焰,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那些由自我之爱的邪恶所产生的极端虚假。而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见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上面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区域,直到眼睛;而且那火焰之光,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热爱拥有对真理的觉知与思维而越来越明亮。这些现象清楚向我表明,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但在恶人里面,地狱有时会熄灭它;而在善人里面,天堂会强化它,使它燃烧得更亮。
然后,我开始与他们两人交谈,先是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的经历,但当我提及自由意志时,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具有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能凭自己获得信,或凭自己行善?当今牧师不是通过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吗?主基督也跟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对此,我再加上一句,没有人能挪动手脚行出任何良善,或摇舌言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所以教会在智者的指导下早已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石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唯独拥有自由无限权能的神,照着自己的美意将这信吹入人里面;无需我们这一方的任何行动或力量,便通过圣灵作工产生一切,而不学无术者却将这一切归因于人。”
接着,我与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交谈,简单了解他的经历后,我也提到了自由意志,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不能意愿并行出良善?谁不能通过圣言、因而通过本为圣言的主凭自己思考和言说真理?因为主说过,要‘结好果子’,要‘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还说‘有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除此之外,整本圣言还有成千上万句类似说法。所以,如果人没有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从而不能行出并谈论圣言所吩咐的事,那圣言有什么用?如果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教会的宗教信仰不就像一艘沉到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上大声喊:‘我无能为力!’而与此同时,却看见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去选择吃生命树或善恶知识树吗?正是因为他出于自由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毒蛇,也就是地狱的烟雾才侵入他的心智,他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即便如此,他仍未丧失自由意志,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着,若非这样,他也许又想要吃它。”
听完这些话,热爱恶与假的那位说:“我不接受刚才听到的这些话,仍坚持我之前所说的。谁不知道唯有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存在,怎能将活的、主动的任何事物带给自己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该器官及其每一细微处,如同太阳将它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每一细微处一样。人感觉他里面的生命仿佛是自己的,这是神的恩赐;人当有这样的感觉,以便他能貌似凭自己照着和圣言诫命一样多的次序法则生活,从而使自己适合接受神的爱,这是神的美意。然而,神始终将手指对准天平的指针,节制人的自由意志,但从不以强迫侵犯这自由。
一棵树无法接受太阳之热通过树根所供应的任何东西,除非它里面的每根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无法通过树根往上升,除非每根纤维释放它所接受的热,从而助力于这些元素的输送。人从神接受生命之热的方式也是一样,不过,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自己的,然而它并不是人自己的。人越以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越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来自神的爱之热,反而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是粗鄙的,故会阻塞并关闭器官的精细分支,就像污秽的血液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就这样,人使自己从属灵变成纯粹属世。
人的自由意志正是源于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神使他有如此感觉,是为了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这结合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人貌似完全凭自己自由行动,结合才称得上是相互的。如果神未将这自由留给人,他不会成为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正是与神的相互结合使得人成为人而非动物,并使他死后永远活着。这就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结果。”
听完这番话,那恶灵移到远处。接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就是被称为“火蛇”的那一种,它从那树上摘果子给人吃。然后,我在灵里靠近那地方,发现那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畸形的人,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一根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一个人,他就是之前有烟进入其心智,后来拒绝接受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观念的那个人。就在这时,那树桩冒出同样的烟雾,将这二者笼罩起来;他们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于是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灵人,就是热爱善与真,并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的那一位,则陪我回家。
206.“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表示准许所有处于仁之信的人进入天堂,将所有未处于仁之信的人从天堂移除的权柄。这从“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和“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含义清楚可知:“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当论及主时,是指准许进入天堂(下文很快论述到这一点);“关了就没有人能开”是指从天堂移除。前一种说法是指准许进入天堂,后一种说法是指从天堂移除,是因为唯独主给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打开天堂;没有一个世人、灵人或天使能凭自己做到这一点。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当一个人死后处于能被准许进入天堂的状态时,有一条路就会向他打开,这条路通往他将要所在的天堂社群。在他处于这种状态之前,通往那里的路不会向他打开,唯独主向他打开这条路。每个人都是这样被引入并准许进入天堂的。死后的恶人也是如此。当他处于进入地狱的状态时,有一条路也向他打开,这条路通往他将要所在的地狱社群;在他处于这种状态之前,通往那里的路不会向他打开。其原因在于,灵界的路照着各人思维的意图,因而照着他的爱之情感而向各人显现。因此,当一个灵人被带入他的主导爱时(每个人死后都被带入主导爱),通往他的爱占主导地位的社群的道路就会出现。由此清楚可知,正是爱本身打开这些路;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爱都来自主,所以可推知,唯独主给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打开一条路。而另一方面,由于对邪恶和虚假的一切爱都只来自世人或灵人,所以可推知,是灵人自己给自己打开了通往地狱的路。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看得更清楚,那里说明,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将自己投入地狱。灵界的路照着各人思维的意图,因而照着他的爱之情感而向各人显现(参看HH 479, 590节)。
至于地狱,它们都是关闭的,未经主的允许,决不能打开;它们关闭是由于不断努力从那里逃出来,并伤害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之人的邪恶和虚假(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84–592节)。由此清楚可知情况如何,因而当如何理解这句话:“祂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天堂之所以向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打开,向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关闭,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203节),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如前所示。
“彼得的钥匙”与此处“大卫的钥匙”所表相同;关于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我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此处与“大卫”所表相同的“彼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内义上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圣言所提到的与彼得相关、并且彼得的名字所源于的“磐石”具有类似含义。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总体上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代表真理或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作为或行为。但在此处,彼得代表出于仁的信,或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这时彼得从心里承认主,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对你说,你是彼得,等等。(马太福音16:16–18等)
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7节)。
在马太福音中,主对其余的门徒所说的话意思也一样: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8:18)
这些话说给门徒,是因为他们代表总体上来自主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些事物由十二个门徒来代表,也由以色列十二支派来代表(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在经上说到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地方(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门徒所表相同(参看《属天的奥秘》,2129, 6397节)。在以赛亚书,要取代舍伯那管理王家的“以利亚敬”所表相同:
我将你的政权交在他手中,他必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他开,无人能关;他关,无人能开。(以赛亚书22:21, 22)
他将要管理的“王家”表示处于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开和关”、“捆绑和释放”表示总体上拯救(参看AE 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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