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4

504.记事二:

504.记事二:

有一次,我处于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但那时我在灵人界。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但彼此分开站着,有一定距离。我发觉其中一个灵人爱良善和真理,从而与天堂结合;而另一个灵人爱邪恶和虚假,从而与地狱结合。我接近他们,把他们叫到一起;在谈话的过程中,我从他们的语气和回答中了解到,他们都能感知到真理,并且当看到或感知到真理时,也能承认它们,因而能出于理解来思考,而且他们都能任意引导自己的理解力官能,也能随心所欲地引导自己的意愿官能;因此,两者在理性问题上享有相同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我还观察到,由于他们心智中的这种自由,他们里面有一种光从第一种视觉,即感知的视觉,延伸到最后或最低的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当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之上的那道灿烂光芒,以至于他里面有一种幽暗,就像午夜的幽暗。然后,这烟似乎着火了,像火焰一样燃烧,照亮了他记忆之下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可怕虚假。但当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到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之上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之下的区域,直到眼睛;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爱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那火焰发出的光越来越亮。我从我所观察到的清楚看出,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地狱有时会在恶人里面熄灭它,而天堂在善人里面提升并点燃它。

后来,我与他们两人交谈,先与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能为自己获得信仰,或凭自己行善呢?今天的牧师不是从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吗?主基督对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对此,我可以补充说,没有人能挪动手脚去行任何良善,或摇动舌头去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因此,教会通过自己的智者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是神按着祂的美意激发信仰,唯独祂拥有最自由和无限的能力或权力;这种信仰,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劳动和力量,在圣灵的运作之下,就产生或完成了没有学问的人归于人的一切。”

接着,我与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不能意愿和实行良善,凭自己从圣言、因而从作为圣言的主那里思考和说出真理?因为主说,要‘结好果子’、‘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祂还说‘凡听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更不用说整部圣言中成千上万的类似经文了。如果人没有能力意愿和思考,由此没有能力说和做圣言所吩咐的事,那么圣言有什么用呢?如果人没有这种能力,那么宗教和教会就像一艘躺在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端大声呼喊:‘我什么也做不了!’而他看到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既可以吃生命树,也可以吃善恶知识树吗?由于他出于自己的自由而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蛇,即来自地狱的烟进入他的心智,导致他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尽管如此,他仍未失去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创世记3:24),除非这样做,否则他仍可以行使自己的意志并吃它。”

听完这些话,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说:“我不接受我刚才所听到的;我仍坚持我之前所提出的。但谁不知道唯独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人怎能为自己获得任何活着和主动的东西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这器官及其一切最小部分,就像太阳将自己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一切最小部分一样。人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这也是神的恩赐;神希望他有这种感觉,以便人可以貌似凭自己照着与圣言的诫命一样多的秩序律法生活,从而可以使自己倾向于接受神的爱。然而,神不断将手指放在天平的指针上来调节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从不通过强迫来侵犯它。

“一棵树不能接受太阳的热通过树根带给它的任何东西,除非它的所有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不能通过树根上升,除非这些纤维接受热,并再次发出这热,从而有助于这些元素通过。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热的人也是如此;但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他自己的,尽管它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他在何等程度上认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爱之热,而是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在性质上是粗俗的、厚的,会阻碍和关闭有机体更纯净的纤维或通道,就像不洁的血液会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因此,人从属灵的变成纯属世的。

“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取决于这一事实: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是自己的;神允许他有这种感觉,是为了可以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除非结合是相互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出于自由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动时,结合就变成相互的。如果神没有将这种感觉留给人,他将不是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与神的相互结合使人成为人,而不是动物,也是他死后活到永远的原因。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结果。”

听到这些话,那恶灵移到远处;然后我就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名叫火蛇,它把那树上的果子献给某人。于是我在灵里接近那地方,在那里没有看到蛇,而是看到一个怪物人,他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有一个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那个之前来自地狱的烟进入其心智,后来弃绝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观念的灵人。就在这时,那树桩突然冒出类似的烟,把他们都笼罩起来;由于他们就这样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所以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爱良善和真理,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灵人则陪着我回家了。


诠释启示录 #1082

1082.“又要吃她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