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记事二:
我曾在灵人界被赋予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他们没有站在一块。我发觉其中一位热爱善与真,从而与天堂联结;而另一位则热爱恶与假,从而与地狱联结。我上前招呼他们,从他们的语气和回应所获得的信息发现,当觉知真理时,二者一样能领悟并承认它们,因而能凭理解思考,还能随其意支配理解官能,也能随其愿支配意愿官能;所以他们在理性方面享有同等的自由意志。而且,据我观察,因着这种自由,他们的心智里面有一缕明光,从其最初视觉,即觉知的视觉,一直延伸到最终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上面的那缕明光,以至于他里面如同深夜般漆黑;而且这烟被点燃并燃烧起来,如一道火焰,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那些由自我之爱的邪恶所产生的极端虚假。而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见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上面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下面的区域,直到眼睛;而且那火焰之光,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热爱拥有对真理的觉知与思维而越来越明亮。这些现象清楚向我表明,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但在恶人里面,地狱有时会熄灭它;而在善人里面,天堂会强化它,使它燃烧得更亮。
然后,我开始与他们两人交谈,先是热爱恶与假的那一位。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的经历,但当我提及自由意志时,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具有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能凭自己获得信,或凭自己行善?当今牧师不是通过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吗?主基督也跟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对此,我再加上一句,没有人能挪动手脚行出任何良善,或摇舌言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所以教会在智者的指导下早已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石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唯独拥有自由无限权能的神,照着自己的美意将这信吹入人里面;无需我们这一方的任何行动或力量,便通过圣灵作工产生一切,而不学无术者却将这一切归因于人。”
接着,我与热爱善与真的那一位交谈,简单了解他的经历后,我也提到了自由意志,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是何等疯狂!谁不能意愿并行出良善?谁不能通过圣言、因而通过本为圣言的主凭自己思考和言说真理?因为主说过,要‘结好果子’,要‘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还说‘有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除此之外,整本圣言还有成千上万句类似说法。所以,如果人没有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从而不能行出并谈论圣言所吩咐的事,那圣言有什么用?如果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教会的宗教信仰不就像一艘沉到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上大声喊:‘我无能为力!’而与此同时,却看见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去选择吃生命树或善恶知识树吗?正是因为他出于自由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毒蛇,也就是地狱的烟雾才侵入他的心智,他因此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即便如此,他仍未丧失自由意志,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着,若非这样,他也许又想要吃它。”
听完这些话,热爱恶与假的那位说:“我不接受刚才听到的这些话,仍坚持我之前所说的。谁不知道唯有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存在,怎能将活的、主动的任何事物带给自己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该器官及其每一细微处,如同太阳将它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每一细微处一样。人感觉他里面的生命仿佛是自己的,这是神的恩赐;人当有这样的感觉,以便他能貌似凭自己照着和圣言诫命一样多的次序法则生活,从而使自己适合接受神的爱,这是神的美意。然而,神始终将手指对准天平的指针,节制人的自由意志,但从不以强迫侵犯这自由。
一棵树无法接受太阳之热通过树根所供应的任何东西,除非它里面的每根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无法通过树根往上升,除非每根纤维释放它所接受的热,从而助力于这些元素的输送。人从神接受生命之热的方式也是一样,不过,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自己的,然而它并不是人自己的。人越以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越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来自神的爱之热,反而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是粗鄙的,故会阻塞并关闭器官的精细分支,就像污秽的血液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就这样,人使自己从属灵变成纯粹属世。
人的自由意志正是源于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是自己的,神使他有如此感觉,是为了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这结合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人貌似完全凭自己自由行动,结合才称得上是相互的。如果神未将这自由留给人,他不会成为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正是与神的相互结合使得人成为人而非动物,并使他死后永远活着。这就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结果。”
听完这番话,那恶灵移到远处。接着,我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就是被称为“火蛇”的那一种,它从那树上摘果子给人吃。然后,我在灵里靠近那地方,发现那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畸形的人,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一根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一个人,他就是之前有烟进入其心智,后来拒绝接受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观念的那个人。就在这时,那树桩冒出同样的烟雾,将这二者笼罩起来;他们就这样在我眼前消失了,于是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灵人,就是热爱善与真,并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有自由意志的那一位,则陪我回家。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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