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记事二:
有一次,我处于高层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内在属灵视觉,但那时我在灵人界。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灵人,但彼此分开站着,有一定距离。我发觉其中一个灵人爱良善和真理,从而与天堂结合;而另一个灵人爱邪恶和虚假,从而与地狱结合。我接近他们,把他们叫到一起;在谈话的过程中,我从他们的语气和回答中了解到,他们都能感知到真理,并且当看到或感知到真理时,也能承认它们,因而能出于理解来思考,而且他们都能任意引导自己的理解力官能,也能随心所欲地引导自己的意愿官能;因此,两者在理性问题上享有相同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我还观察到,由于他们心智中的这种自由,他们里面有一种光从第一种视觉,即感知的视觉,延伸到最后或最低的视觉,即眼睛的视觉。
但当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独自思考时,我注意到有一种烟从地狱升起,熄灭了记忆之上的那道灿烂光芒,以至于他里面有一种幽暗,就像午夜的幽暗。然后,这烟似乎着火了,像火焰一样燃烧,照亮了他记忆之下的心智区域,这使得他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可怕虚假。但当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独自思考时,可以说,我看到一团柔和的火焰从天而降,照亮了他记忆之上的心智区域,也照亮了记忆之下的区域,直到眼睛;随着他出于对良善的爱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那火焰发出的光越来越亮。我从我所观察到的清楚看出,每个人,无论善恶,都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地狱有时会在恶人里面熄灭它,而天堂在善人里面提升并点燃它。
后来,我与他们两人交谈,先与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发起火来,说:“相信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能为自己获得信仰,或凭自己行善呢?今天的牧师不是从圣言教导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吗?主基督对祂的门徒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对此,我可以补充说,没有人能挪动手脚去行任何良善,或摇动舌头去说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因此,教会通过自己的智者得出结论,人和雕像、木头或石头一样,不能意愿、理解,或思考任何属灵事物,甚至不适合意愿、理解,或思考真理;因此,是神按着祂的美意激发信仰,唯独祂拥有最自由和无限的能力或权力;这种信仰,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劳动和力量,在圣灵的运作之下,就产生或完成了没有学问的人归于人的一切。”
接着,我与那个爱良善和真理的灵人交谈。在说了几句关于他的情况后,我提到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说:“否认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多么疯狂啊!谁不能意愿和实行良善,凭自己从圣言、因而从作为圣言的主那里思考和说出真理?因为主说,要‘结好果子’、‘信这光’、‘彼此相爱’、‘爱神’,祂还说‘凡听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更不用说整部圣言中成千上万的类似经文了。如果人没有能力意愿和思考,由此没有能力说和做圣言所吩咐的事,那么圣言有什么用呢?如果人没有这种能力,那么宗教和教会就像一艘躺在海底的失事船只,船长站在桅杆顶端大声呼喊:‘我什么也做不了!’而他看到其他船员坐在救生艇上扬帆而去。亚当不是被赋予自由,既可以吃生命树,也可以吃善恶知识树吗?由于他出于自己的自由而吃了善恶知识树,所以来自蛇,即来自地狱的烟进入他的心智,导致他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尽管如此,他仍未失去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我们读到,通往生命树的道路被基路伯把守(创世记3:24),除非这样做,否则他仍可以行使自己的意志并吃它。”
听完这些话,那个爱邪恶和虚假的灵人说:“我不接受我刚才所听到的;我仍坚持我之前所提出的。但谁不知道唯独神是活的,因而是主动的,而人凭自己是死的,因而纯粹是被动的?一个本身是死的、纯粹被动的人怎能为自己获得任何活着和主动的东西呢?”对此,我回答说:“人是生命的器官,唯独神是生命;神将自己的生命注入这器官及其一切最小部分,就像太阳将自己的热注入一棵树及其一切最小部分一样。人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这也是神的恩赐;神希望他有这种感觉,以便人可以貌似凭自己照着与圣言的诫命一样多的秩序律法生活,从而可以使自己倾向于接受神的爱。然而,神不断将手指放在天平的指针上来调节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从不通过强迫来侵犯它。
“一棵树不能接受太阳的热通过树根带给它的任何东西,除非它的所有纤维都变暖、变热;各种元素也不能通过树根上升,除非这些纤维接受热,并再次发出这热,从而有助于这些元素通过。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热的人也是如此;但与树不同,人感觉这热是他自己的,尽管它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他在何等程度上认为这热是他的,不是神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那里接受生命之光,却不接受爱之热,而是接受来自地狱的爱之热;这种热在性质上是粗俗的、厚的,会阻碍和关闭有机体更纯净的纤维或通道,就像不洁的血液会堵塞身体的毛细血管一样。因此,人从属灵的变成纯属世的。
“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取决于这一事实:他感觉自己里面的生命是自己的;神允许他有这种感觉,是为了可以实现他们之间的结合,除非结合是相互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出于自由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动时,结合就变成相互的。如果神没有将这种感觉留给人,他将不是人,也不会有永生;因为与神的相互结合使人成为人,而不是动物,也是他死后活到永远的原因。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结果。”
听到这些话,那恶灵移到远处;然后我就看见一棵树上有一条飞蛇,名叫火蛇,它把那树上的果子献给某人。于是我在灵里接近那地方,在那里没有看到蛇,而是看到一个怪物人,他满脸胡须,只有鼻子露出来;那里也没有树,而是有一个燃烧的树桩,旁边站着那个之前来自地狱的烟进入其心智,后来弃绝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观念的灵人。就在这时,那树桩突然冒出类似的烟,把他们都笼罩起来;由于他们就这样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所以我就离开了。而另一个爱良善和真理,认为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灵人则陪着我回家了。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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