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正在召集一个会议,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事发生在灵界。参会的有各地的学者,他们在世时曾思索过这个主题,其中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会议前后大大小小的教会议会。他们聚集在一座圆形圣殿中,该圣殿类似罗马著名的万神殿。万神殿先前专门用来供奉诸神,不过后来被教皇专门用来崇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圣殿里面,墙周围似乎有祭坛,而祭坛旁边摆有矮长凳,会众坐在长凳上,双肘支在坛上,如同支在桌子上。虽然没有指定他们当中某个人主持会议,但每个人受欲望驱使,都冲到中间,倾诉心中所想,发表各自观点。令我惊奇的是,所有参会者都充分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并对人在这方面拥有自由意志的观念加以嘲笑。
他们一到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慷慨陈词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就跟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一样。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那肯定是将我们教会的信据为己有了。这信就是,父神会随时随意将信白白赐给祂所中意的人,这全凭祂的自由和美意。如果人出于某种自由或美意将这信据为己有,那么神的美意和恩赐将是不可能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的信,就是在我们眼前日夜闪耀的星辰,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失。”
继他之后,另一人从凳子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和动物,甚或一条狗一样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因为他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一切善皆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接着,又一个人也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来到中间,抬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洞察上没有自由意志,就像白天的猫头鹰,或尚在蛋壳中的小鸡没有自由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全然盲目;因为如果他眼光锐利,能清楚觉察到有关信、得救及永生的事,那么他仍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而玷污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之后,又有一位冲到中央,发表了这番言论:“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之后,自己还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肯定是疯了,变得神经错乱,因为此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小神或某个神,凭自己的权利拥有神性大能的一部分。”
在他之后的又一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中央,胳膊下夹着一本书,名为《协和信条》;如他所说,这本书被当今福音派奉为正统。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内容:“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一丝属灵力量存留或居于人性中,从而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预备;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或凭自己的努力能自动接受那恩典;或在属灵事物上能领悟、相信、信奉、思考、意愿、着手、完成、行动、运作、配合、使自己适应或适合接受恩典;或凭自己在自己的皈依上做点什么,哪怕起到一星半点的作用。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之妻化成的盐柱,或无生命的木石,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都不顶用。尽管如此,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能参加公开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 ”这一段可见于我的版本(656, 658, 661-663, 671-673页)。读完后,会众一致赞同,一起叫喊:“这才是真正的正统信仰啊!”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了所有发言,我的灵被激动,便大声问道:“如果你们使人在属灵事物上成为一根盐柱,一个动物,盲目而又失去理性,那么你们还要神学干什么?神学里的所有东西不都是属灵的吗?”一阵沉默过后,他们对此回应说:“我们整个神学丝毫不含由理性领悟的属灵成分。其中唯独我们的信仰这个术语是属灵的;但我们把它密封起来,防止有人探究它;我们还小心翼翼,确保不让一丝灵性之光从中逃脱,从而呈现在理解力面前。而且,人凭自己的选择对信无丁点贡献。我们也将仁从一切属灵事物中移除,使它成为纯道德的事,对十诫也是这样处理的。在称义、赦罪、重生、从而得救方面,我们也不教导任何属灵的东西。我们认为,这些由信产生,但至于如何产生,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取代了悔改,但为防止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也铲除了它与信的一切联系,甚至不留一丝痕迹。关于救赎,我们只接受纯属世的观念,即父神将整个人类置于诅咒的宣判之下,祂的儿子担起这个诅咒,允许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迫使祂的父心生怜悯;还有更多其它此类观念,其中你找不到任何属灵的东西,全都是属世的。”
听到这里,我早已怒不可遏,继续说:“人若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不就成了野兽吗?难道不正是由于这自由意志,人才胜过野兽吗?若无它,教会成什么了,不就是一张大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若无它,圣言岂不成了索然无味的经卷吗?而且,在圣言中,还有比宣称并吩咐人要爱神爱邻,也要信祂,而且人照着自己爱和信的程度而拥有生命和救赎更频繁的事吗?有谁不能理解并行出圣言和十诫所吩咐的事呢?神怎会将人没有能力遵行的条例和诫命颁布给他们呢?
“跟一个脑袋还没有被神学谬论堵塞的乡野村夫说,在信与仁,以及由此而来的得救之事上,人跟木石一样不能理解和意愿,甚至不能使自己适应或顺从它们;难道他不会大笑说:‘你们真是疯了吗?那我还要牧师和他的讲道干什么?教会能比马厩好到哪里去?敬拜又比耕作好到哪里去?多么疯狂的说法!真是蠢上加蠢。谁会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人不是可以通过神凭自己行善吗?信也差不多。’”听到这番话,他们全都叫嚷起来:“我们本着正统作正统发言,而你却本着粗俗发表粗俗的观点。”这时,突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他们成群结队地抱头鼠窜,各自逃回家中,唯恐闪电焚毁他们。

诠释启示录 #951

951.由于“掌管末

951.由于“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显现,它们是通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而得以显现的,所以这些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因为“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所有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职能而穿衣;因为他们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圣职,一般来说,对应于他们的内层。因神性真理而智慧的天使穿着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或亚麻布制成的白衣,因为“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和“细麻布”对应于他们所处的真理;也正因如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是细麻布的;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给亚伦和他儿子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肉体,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他们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当亚伦进入圣所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利未记16:4)

又:

当为百姓赎罪时,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利未记16:32)

又:

以及当他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时。(利未记6:10)

祭司要以同样的方式在新殿供职。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他们在供职圣事时,之所以穿上细麻衣,是因为一切圣职都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亚伦和他儿子所供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事奉一切。此外,神性真理也进行保护,以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伤害;故经上还说“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这句话表示否则,来自地狱的虚假就会毁灭他们。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由于供职的衣服是细麻衣,所以祭司们在供职时,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如我们在撒母耳记(撒母耳记上2:18)所读到的;关于扫罗所杀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关于大卫,当他走在约柜前面时(撒母耳记下6:14)。

以及关于约翰福音中的主自己:

耶稣就起身离席,脱去衣服,拿一块亚麻布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并用束腰的亚麻布擦干。(约翰福音13:4, 5)

“洗门徒的脚”代表、因而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是由主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洁净由主用来束腰,并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来表示。

除了启示录所论述的七位天使外,还有其他天使穿着细麻衣;如:

画记号在叹息之人额上的天使;他进到基路伯的轮子之间,取来火炭,把它们撒在城上。(以西结书9:3, 4, 11; 10:2, 6, 7)

还有但以理所看见的天使也穿着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12:6, 7)。他们看起来穿着细麻衣,是因为他们为供职做准备。量新殿的天使面貌如铜,只见他手拿麻线和丈量的芦苇竿(以西结书40:3)。在那里,“量殿”描述了在其品质方面的新教会;这品质由丈量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品质都通过神性真理而得知,这就是为何“麻线”在他手中。

由于“亚麻布”表示真理,“腰带”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是那接受并包含一切事物的;由于以色列人中间不再有任何真理存留,所以:

先知耶利米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它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腰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至于它被“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并在那里变坏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569c节)。

在以赛亚书中,“亚麻”也表示教会的真理: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这些话论及主;祂不扑灭的“冒烟的亚麻”表示对任何人来说,来自良善的少量真理。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27a节)。“麻”也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的真理(何西阿书2:5, 9)。

此外,这也是以色列人的一条律例:

他们不可穿羊毛和亚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命记22:11)

原因在于,“羊毛”表示良善,“亚麻”表示真理,还因为人通过他的衣服与天堂社群交流;有些社群处于良善,有些社群处于真理。人决不能同时与不同的社群交流,这会造成混乱。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制定该律例的原因。但我被恩准从我衣服的变换中得知这一点,因为当我脱下亚麻衣时,在灵界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就抱怨说,他们不能在场;当我再次穿上这衣服时,这些灵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与世人的衣服还有这样的对应关系;然而,这一点仍可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论到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细麻衣、祭司和大卫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所说的,以及论到天使出现时所穿的细麻衣、主用来束腰和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所说的。这一点也可从亚伦和他儿子其余的衣服看出来,这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一点同样从衣服的一般意义看出来,“衣服”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AE 64, 65, 195, 271, 395,475a, 476, 637节)。

(关于第一诫续)

世人不相信出于纯粹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出于纯粹喜欢占有,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而对占有财富的爱,隐藏着各种邪恶在里面,还隐藏着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蔑视和弃绝;这是因为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而被激励向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行善,使善行变成体面,并寻求回报。因此,这爱被许多人称为生命之火和成就伟业的激励。但必须知道,这两种爱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相反,它们视自我为第一位,视功用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邪恶,因为那时,人只为自我,因而出于自我做一切事;因此,他自己的东西和他的自我就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中;这本质上无非是邪恶。但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就是为了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而行善;人为了这些而向这些所行的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人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区别,因为人自出生时起,因本性而在这些爱里面,还因为这些爱的快乐不断讨好和取悦他。

然而,要让他知道,出于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出于功用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完全是属魔鬼的;这样一个人可称为无神论者;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不相信神的存在,也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嘲笑教会的一切,甚至恨恶它们,并出于恨恶而逼迫所有承认神的人,尤其逼迫那些承认主的人。他们生活的真正快乐就是作恶,做出各种邪恶和犯罪的行为。总之,他们是真正的魔鬼。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他进入灵界时,如死后随即发生的情形,他就会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地狱充满这些人;在那里,他们不再实施统治,而是成为奴隶。此外,在那里,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看时,他们看起来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因为他们将统治放在第一位,将功用放在第二位。在第一位的,是头,在第二位的,是脚;作为头的,就被爱,构成脚的,则被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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