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召开了一次集会,要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次集会发生在灵界。出席的有来自各个地区或方位的学者,他们在以前所生活的世界上曾思考过这个主题,也有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议会前后大大小小的议会。他们聚集在一种圆形圣殿中,就像在罗马被称为万神殿的圣殿,万神殿以前被奉献用来敬拜所有的神,但后来根据教皇的法令,它专用于敬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这座圣殿中,沿着墙壁似乎有祭坛,而每个祭坛旁边都有低矮的长凳,会众坐在这些长凳上,胳膊肘靠在祭坛上,就像靠在许多桌子上一样。他们没有指定会议主席来担任他们的领导人;相反,每个人在欲望的促使下,或当感受到冲动时,都会冲到他们中间,倾吐心里的东西,发表自己的意见。令我惊讶的是,集会的所有成员都充满了证据,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并嘲笑在这些事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观念。

所有人一聚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大声发表他的以下意见:“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变成盐柱的罗得的妻子更多。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肯定会凭自己将我们教会的信仰硬性归于自己,这信仰就是,父神出于祂的整个自由和美意在祂愿意的时候将信仰白白地赐给祂所愿意的人。如果人能出于任何自由或美意将这信仰硬性归于自己,那么对神来说,这美意和白白的恩典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信仰,这颗在我们面前日夜闪耀的星星,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散。”

在他之后,另一个人从长凳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一个动物,甚到一条狗更多;因为他若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在他之后,又有一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在会众中间提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辨别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像猫头鹰在白天看不见,或仍藏在蛋壳里的小鸡看不见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完全是瞎的;因为他若目光锐利,清晰地感知到信仰、救赎和永生的事,就会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或不断将功德归于自己而亵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然后,另一个人冲到中间,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后,自己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就是疯狂的,并变成一个疯子,因为这时,他会以为自己是一个小神或一种神明,凭自己的权利分享神性能力。”

紧随其后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冲到中间,腋下夹着一本名为《协和信条》的书;如他所说的,福音派现在对着这本书的正统观念发誓。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摘录:“人对着良善完全败坏和死亡了;因此,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丝属灵力量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准备,或在被提供时理解它,或从自己那里并凭自己能接受它,或在属灵事物上能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凭自己为他的归依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做出任何贡献。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的木头或石头,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些段落出现出现在我的版本中(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挤在一起,一起喊道:“这真是正统。”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着所说的这一切;我的灵在我里面燃烧,我大声问道:“如果你们在属灵事物上把人变成一根盐柱,一个动物,又瞎眼又疯狂,那么你们的神学是什么?神学的一切教导,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都是属灵的吗?”对此,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在我们整个神学体系中,没有理性所理解的任何属灵事物。它里面唯一属灵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仰;但我们已经小心地严格关闭了这一点,以防止有人调查它;我们特别注意,不让一丝灵性之光或属灵之光从中逃脱出来,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此外,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选择对这种信仰没有一丁点贡献。我们还将仁爱从一切属灵事物中完全移除,把它变成纯道德的,对十诫也是如此。关于称义、罪的赦免、重生、从而救赎,我们不教导任何属灵事物;我们说,信仰产生这些作为;但至于如何产生的,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来代替悔改,为了避免这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把它从信仰中完全移除了,甚至(它与信仰)没有任何最微小的接触。关于救赎,我们只采用纯属世观念,即:父神把整个人类都包括在诅咒的宣判中,祂的儿子把这个诅咒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打动祂的父亲感到怜悯;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观念,你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灵之物,只会发现属世之物。”

对此,我之前的愤慨仍在持续,我说:“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不就成了动物吗?不正是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他提升到野兽之上吗?没有它,教会不就是一张丰满的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没有它,圣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书吗?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人要爱神、爱邻,也要相信,再者,人在他的爱和信的层次上拥有生命和救赎更常被宣布和吩咐的呢?每个人都有能力理解并实行在圣言和十诫中所吩咐的事。除非神赋予人们做这些事的能力,否则祂怎么能命令并吩咐人们去做它们呢?

“告诉任何心智没有被神学问题上的谬误堵塞的乡下人,他在信仰和仁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问题上,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没有能力理解和意愿,甚至没有能力适用于它们,并适合接受它们。难道他不会由衷地嘲笑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更疯狂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要麻烦牧师,费心听他的讲道呢?教堂和马厩有什么区别?敬拜和犁地有何不同?说这种话真是疯了!愚蠢至极。谁会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神已经赋予人凭自己行善,以及相信的能力。’”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惊呼道:“我们出于正统以正统的方式说话;但你却出于乡下人的观念以乡下人的方式说话。”于是,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为避免这闪电烧灭他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冲出去,各自逃回了自己的家。


诠释启示录 #774

774.启13:1.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