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正在召集一个会议,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这事发生在灵界。参会的有各地的学者,他们在世时曾思索过这个主题,其中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会议前后大大小小的教会议会。他们聚集在一座圆形圣殿中,该圣殿类似罗马著名的万神殿。万神殿先前专门用来供奉诸神,不过后来被教皇专门用来崇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圣殿里面,墙周围似乎有祭坛,而祭坛旁边摆有矮长凳,会众坐在长凳上,双肘支在坛上,如同支在桌子上。虽然没有指定他们当中某个人主持会议,但每个人受欲望驱使,都冲到中间,倾诉心中所想,发表各自观点。令我惊奇的是,所有参会者都充分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并对人在这方面拥有自由意志的观念加以嘲笑。
他们一到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慷慨陈词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就跟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一样。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那肯定是将我们教会的信据为己有了。这信就是,父神会随时随意将信白白赐给祂所中意的人,这全凭祂的自由和美意。如果人出于某种自由或美意将这信据为己有,那么神的美意和恩赐将是不可能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的信,就是在我们眼前日夜闪耀的星辰,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失。”
继他之后,另一人从凳子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和动物,甚或一条狗一样没有任何自由意志;因为他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一切善皆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接着,又一个人也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来到中间,抬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洞察上没有自由意志,就像白天的猫头鹰,或尚在蛋壳中的小鸡没有自由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全然盲目;因为如果他眼光锐利,能清楚觉察到有关信、得救及永生的事,那么他仍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而玷污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之后,又有一位冲到中央,发表了这番言论:“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之后,自己还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肯定是疯了,变得神经错乱,因为此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小神或某个神,凭自己的权利拥有神性大能的一部分。”
在他之后的又一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中央,胳膊下夹着一本书,名为《协和信条》;如他所说,这本书被当今福音派奉为正统。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内容:“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在堕落之后、重生之前,没有一丝属灵力量存留或居于人性中,从而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预备;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或凭自己的努力能自动接受那恩典;或在属灵事物上能领悟、相信、信奉、思考、意愿、着手、完成、行动、运作、配合、使自己适应或适合接受恩典;或凭自己在自己的皈依上做点什么,哪怕起到一星半点的作用。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之妻化成的盐柱,或无生命的木石,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都不顶用。尽管如此,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能参加公开聚会,聆听圣言和福音。 ”这一段可见于我的版本(656, 658, 661-663, 671-673页)。读完后,会众一致赞同,一起叫喊:“这才是真正的正统信仰啊!”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了所有发言,我的灵被激动,便大声问道:“如果你们使人在属灵事物上成为一根盐柱,一个动物,盲目而又失去理性,那么你们还要神学干什么?神学里的所有东西不都是属灵的吗?”一阵沉默过后,他们对此回应说:“我们整个神学丝毫不含由理性领悟的属灵成分。其中唯独我们的信仰这个术语是属灵的;但我们把它密封起来,防止有人探究它;我们还小心翼翼,确保不让一丝灵性之光从中逃脱,从而呈现在理解力面前。而且,人凭自己的选择对信无丁点贡献。我们也将仁从一切属灵事物中移除,使它成为纯道德的事,对十诫也是这样处理的。在称义、赦罪、重生、从而得救方面,我们也不教导任何属灵的东西。我们认为,这些由信产生,但至于如何产生,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取代了悔改,但为防止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也铲除了它与信的一切联系,甚至不留一丝痕迹。关于救赎,我们只接受纯属世的观念,即父神将整个人类置于诅咒的宣判之下,祂的儿子担起这个诅咒,允许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迫使祂的父心生怜悯;还有更多其它此类观念,其中你找不到任何属灵的东西,全都是属世的。”
听到这里,我早已怒不可遏,继续说:“人若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不就成了野兽吗?难道不正是由于这自由意志,人才胜过野兽吗?若无它,教会成什么了,不就是一张大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若无它,圣言岂不成了索然无味的经卷吗?而且,在圣言中,还有比宣称并吩咐人要爱神爱邻,也要信祂,而且人照着自己爱和信的程度而拥有生命和救赎更频繁的事吗?有谁不能理解并行出圣言和十诫所吩咐的事呢?神怎会将人没有能力遵行的条例和诫命颁布给他们呢?
“跟一个脑袋还没有被神学谬论堵塞的乡野村夫说,在信与仁,以及由此而来的得救之事上,人跟木石一样不能理解和意愿,甚至不能使自己适应或顺从它们;难道他不会大笑说:‘你们真是疯了吗?那我还要牧师和他的讲道干什么?教会能比马厩好到哪里去?敬拜又比耕作好到哪里去?多么疯狂的说法!真是蠢上加蠢。谁会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人不是可以通过神凭自己行善吗?信也差不多。’”听到这番话,他们全都叫嚷起来:“我们本着正统作正统发言,而你却本着粗俗发表粗俗的观点。”这时,突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他们成群结队地抱头鼠窜,各自逃回家中,唯恐闪电焚毁他们。

诠释启示录 #1159

1159.“一切肥甘

1159.“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表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能通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所获得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吉祥和壮丽的事物,都变成了反面。这从“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含义清楚可知:“肥甘”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华美的物件”是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这就是“华美的物件”的含义,因为华美是光的结果,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这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闪耀着世上不存在的一种辉煌的原因。它可与面向太阳的钻石的辉煌相比,但在天堂所看到的辉煌远远胜过钻石的辉煌,就像天堂之光胜过世界之光一样,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虽然可以通过对比来说明,但却无法描述。天堂里的一切壮丽事物都凭这光而存在,这些事物主要由对应于智慧的形式构成,这些形式是这样,在世上,它们既无法描绘,也无法描述。因为在它们里面,艺术本身就在其艺术之中,知识或科学在其智慧之中;因此,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为何辉煌的事物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壮丽的事物。

“肥甘”之所以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是因为脂肪是肉中最好的部分,它就像油,而油表示爱之良善。“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良善和属于良善的事物,因而表示幸福和喜乐,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吃那美物”表示将良善归给自己;因此,“以肥甘为乐”表示处于一种幸福和祝福的状态。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饱足。(耶利米书31:14)

此处“肥甘”也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幸福和祝福。诗篇:

我的灵魂就像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灵魂饱足了脂油肥甘”表示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喜乐;“以欢乐的嘴唇赞美”表示通过使心智愉悦的真理来敬拜。诗篇: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溪河。(诗篇36:8)

家里必充满的“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幸福,“家”是指心智的事物;他必叫他们所喝的“喜乐的溪河”表示聪明和由此而来的幸福。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些话论及那些将承认并敬拜主之人的状态。“山”表示来自这些人的一个新教会,“肥甘和满髓的肥甘的筵席”表示属世和属灵良善,以及内心的喜悦,“陈酒和澄清的陈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以及来自这些真理的幸福。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必降雨给你撒在地里的种子,地所出的粮必肥美丰盛。(以赛亚书30:23)

“给种子的雨”表示真理的增多,“所出的粮”表示良善的结实或繁殖;“肥美丰盛”表示良善和真理及其一切满足和幸福。大卫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增长,他们必肥美青翠,好宣告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15)

“肥美青翠”表示处于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大卫诗篇:

耶和华必记念你的一切供物,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供物和燔祭”表示敬拜,“使它肥美”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以西结书(34:3)、创世记(27:39)和其它地方的脂油或肥土等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脂肪(或脂油和肥甘)”表示爱之良善,作为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都必须出于爱之良善,所以经上指定祭牲中的一切脂肪或脂油和肥甘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因为“祭牲和燔祭”表示敬拜。

由于犹太和以色列民族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同时处于内在敬拜,因而没有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没有处于任何仁与信之良善,所以他们被禁止吃脂肪或脂油和血,经上明确说明,他们若吃它们,就必被剪除(利未记3:17; 7:23, 25)。但对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并由此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经上说,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9)。“脂油”在此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那些肥胖的人表示那些厌恶良善,或完全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5;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4; 68:31; 119:70; 以及别处)。

(续)

但这不是那些持续邪恶之人的命运。所有持续邪恶的人都照着他们的生命之爱而在地狱中;他们在那里思考,并出于思维说话,尽管他们说的是虚假;他们也意愿,并出于其意愿而行动,尽管他们的行为是邪恶。此外,在彼此看来,他们就像人,尽管在天堂之光中,他们具有怪物的形式。由此可见,为何根据关于改造的秩序律法(秩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只有人能远离邪恶,并被保持在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他始终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正因如此,既提供一切,也预见一切的主隐藏了其圣治的运作,直到这种程度,人几乎不知道是否有任何圣治。祂允许人宁可将他所做的事,或日常事件归因于谨慎,将偶然事件归因于运气,甚至将许多东西归于自然,也不要通过圣治和神性同在的任何显著和清晰的迹象而不合时宜地陷入他不会持续留在其中的圣物中间。主也照其圣治的其它律法允许类似的事,即:人应享有自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他都应照理性,因而完全貌似凭自己行事,因为一个人将圣治的运作归因于谨慎和运气,要好过虽承认它们,却仍像魔鬼一样生活。从这些事实明显看出,众多许可律法都是从圣治律法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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