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召开了一次集会,要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次集会发生在灵界。出席的有来自各个地区或方位的学者,他们在以前所生活的世界上曾思考过这个主题,也有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议会前后大大小小的议会。他们聚集在一种圆形圣殿中,就像在罗马被称为万神殿的圣殿,万神殿以前被奉献用来敬拜所有的神,但后来根据教皇的法令,它专用于敬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这座圣殿中,沿着墙壁似乎有祭坛,而每个祭坛旁边都有低矮的长凳,会众坐在这些长凳上,胳膊肘靠在祭坛上,就像靠在许多桌子上一样。他们没有指定会议主席来担任他们的领导人;相反,每个人在欲望的促使下,或当感受到冲动时,都会冲到他们中间,倾吐心里的东西,发表自己的意见。令我惊讶的是,集会的所有成员都充满了证据,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并嘲笑在这些事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观念。

所有人一聚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大声发表他的以下意见:“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变成盐柱的罗得的妻子更多。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肯定会凭自己将我们教会的信仰硬性归于自己,这信仰就是,父神出于祂的整个自由和美意在祂愿意的时候将信仰白白地赐给祂所愿意的人。如果人能出于任何自由或美意将这信仰硬性归于自己,那么对神来说,这美意和白白的恩典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信仰,这颗在我们面前日夜闪耀的星星,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散。”

在他之后,另一个人从长凳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一个动物,甚到一条狗更多;因为他若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在他之后,又有一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在会众中间提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辨别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像猫头鹰在白天看不见,或仍藏在蛋壳里的小鸡看不见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完全是瞎的;因为他若目光锐利,清晰地感知到信仰、救赎和永生的事,就会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或不断将功德归于自己而亵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然后,另一个人冲到中间,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后,自己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就是疯狂的,并变成一个疯子,因为这时,他会以为自己是一个小神或一种神明,凭自己的权利分享神性能力。”

紧随其后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冲到中间,腋下夹着一本名为《协和信条》的书;如他所说的,福音派现在对着这本书的正统观念发誓。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摘录:“人对着良善完全败坏和死亡了;因此,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丝属灵力量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准备,或在被提供时理解它,或从自己那里并凭自己能接受它,或在属灵事物上能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凭自己为他的归依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做出任何贡献。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的木头或石头,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些段落出现出现在我的版本中(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挤在一起,一起喊道:“这真是正统。”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着所说的这一切;我的灵在我里面燃烧,我大声问道:“如果你们在属灵事物上把人变成一根盐柱,一个动物,又瞎眼又疯狂,那么你们的神学是什么?神学的一切教导,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都是属灵的吗?”对此,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在我们整个神学体系中,没有理性所理解的任何属灵事物。它里面唯一属灵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仰;但我们已经小心地严格关闭了这一点,以防止有人调查它;我们特别注意,不让一丝灵性之光或属灵之光从中逃脱出来,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此外,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选择对这种信仰没有一丁点贡献。我们还将仁爱从一切属灵事物中完全移除,把它变成纯道德的,对十诫也是如此。关于称义、罪的赦免、重生、从而救赎,我们不教导任何属灵事物;我们说,信仰产生这些作为;但至于如何产生的,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来代替悔改,为了避免这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把它从信仰中完全移除了,甚至(它与信仰)没有任何最微小的接触。关于救赎,我们只采用纯属世观念,即:父神把整个人类都包括在诅咒的宣判中,祂的儿子把这个诅咒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打动祂的父亲感到怜悯;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观念,你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灵之物,只会发现属世之物。”

对此,我之前的愤慨仍在持续,我说:“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不就成了动物吗?不正是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他提升到野兽之上吗?没有它,教会不就是一张丰满的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没有它,圣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书吗?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人要爱神、爱邻,也要相信,再者,人在他的爱和信的层次上拥有生命和救赎更常被宣布和吩咐的呢?每个人都有能力理解并实行在圣言和十诫中所吩咐的事。除非神赋予人们做这些事的能力,否则祂怎么能命令并吩咐人们去做它们呢?

“告诉任何心智没有被神学问题上的谬误堵塞的乡下人,他在信仰和仁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问题上,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没有能力理解和意愿,甚至没有能力适用于它们,并适合接受它们。难道他不会由衷地嘲笑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更疯狂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要麻烦牧师,费心听他的讲道呢?教堂和马厩有什么区别?敬拜和犁地有何不同?说这种话真是疯了!愚蠢至极。谁会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神已经赋予人凭自己行善,以及相信的能力。’”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惊呼道:“我们出于正统以正统的方式说话;但你却出于乡下人的观念以乡下人的方式说话。”于是,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为避免这闪电烧灭他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冲出去,各自逃回了自己的家。


诠释启示录 #1010

1010.启16:1

1010.启16:16.“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表示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的一种争战状态,这种状态源于教会之人的自我之爱。这从“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即去争战,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为争战作安排。之所以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是因为“地方”表示一个事物的状态;它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是因为这是指龙把他们聚集起来;因为在第12章,经上说:

龙去与妇人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关于第13章中从海里上来的兽:

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启示录13:7)

此处说出了他们要聚集起来,开始作战所在的地方的名称。人们以为哈米吉多顿是指米吉多,犹大王约西亚在那里与法老作战,并被击败(参看列王纪下23:29, 30; 历代志下35:20–24; 撒迦利亚书12:11)。但人们还不知道那里的“米吉多”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所以要予以说明。“哈米吉多顿”表示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这爱也由古希伯来语中的“米吉多”来表示,这从阿拉伯语中的这个词的含义中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哈米吉多顿”没有别的意思,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和状态。

当虚假即将与真理斗争时,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为在教会的末期,这爱即将在教会掌权;当这爱掌权时,来自邪恶的虚假也掌权,并战胜真理。事实上,这爱比其它所有爱都更熄灭天堂之光,引发地狱的黑暗,因为这爱是人真正的自我。只要这爱掌权,无论用什么力量,人都无法从他的自我中拔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这爱使人完全沉浸在他的自我中,而这自我无非邪恶和虚假。人出于这种爱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都处在幽暗之中,从而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没有显现给处于这爱的人,因为他们的属世之光看上去如此明亮,以至于属灵之光被熄灭了,或说属灵之光照着他们属世之光的亮度而被熄灭;但这种明亮的光是虚假的光或幻乐的结果,因为这光是被对荣耀的爱,因而被自我聪明的爱所点燃的;当这自我聪明在天上被观之时,它是疯狂和愚蠢的。因此,当这爱在教会掌权时,教会就全完了,因为无人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良善的任何意愿。尊荣、统治和显赫构成最高的快乐,并被感觉为最大的良善;这最高的快乐和最大的良善就是目的,其它一切都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考虑或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都充当手段,这些手段只为了目的并照着它们服务于这目的的程度而被热爱;它们若不提供服务,就被视为可恶,并遭弃绝。这同样适用于一切功用,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当功用被视为目的时,情况就不同了;人不会将荣耀和尊荣归于他本人,而是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归于功用本身。这时,尊荣、统治和显赫就是手段,只有当它们作为手段服务于功用时,才会受到尊重。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哈米吉多顿”是什么意思。

此外,我已经活生生地看到,不仅在巴比伦王国,而且在其它所有王国,这爱已经摧毁了教会,玷污了它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为如今,几乎每个人在死后进入灵界时,都从自然界中带来被尊敬、统治和超越他人或显赫的渴望;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热爱功用;他们的愿望是,让功用进行服侍,让并非功用的尊荣发号施令;当这尊荣掌权时,就是当它与功用分离而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在天堂不可能有份有业,在天堂,唯独功用掌权;因为主的功是功用的国;当这些功用掌权时,就是主在掌权,因为功用就是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这就是在理性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种状态由“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来表示,并且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或状态。

(关于第六诫续)

到目前为止一直考虑的是通奸;现在还要阐明什么是通奸。通奸就是摧毁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一个丈夫与别人的妻子,或与任何女人,无论寡妇、处女,还是妓女的淫行,当是出于对婚姻的厌恶或憎恶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同样,一个妻子与一个已婚男人或一个单身男人的淫行,当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再者,任何未婚男子与别人妻子的淫行,或任何未婚女子与别人丈夫的淫行都属于通奸,因为它们通过将他们的心智从婚姻转向通奸而摧毁了婚姻之爱。多样性的快乐,即便与妓女的快乐,都是通奸的快乐,因为多样性的快乐摧毁婚姻的快乐。因此,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奸污处女的快乐也是通奸的快乐;因为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后来渴望婚姻,只是为了奸污;当达到目的时,他们就厌恶婚姻。总之,摧毁婚姻,熄灭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都是通奸,或属于通奸;然而,没有摧毁婚姻,也没有熄灭婚姻之爱的淫行是私通,这种私通是从对出于种种原因还不能步入的婚姻的某种自然本能中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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