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人若因着教会属灵事物上的虚假观念变得属世,必以为神的全能超越次序,因而以为神的全能无需次序。这就是为何他会陷入以下疯狂想法的原因:既然神能凭其全能从天上实现和地上一样的结果,那祂为何还要来到世间,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为何祂不通过救赎行为一个不漏地拯救整个人类?为何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何有地狱的存在?难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无法凭祂的大能抹掉地狱吗?或者,祂不能将所有人从地狱带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何会有最后审判?难道神不能将所有山羊从祂左边转到右边,并把它们变成绵羊吗?为何祂将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何祂不将信赐给所有这些人,并将祂儿子的义归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何祂不将说话的能力,连同才智,赐给地上的兽、空中的鸟和海里的鱼,把它们和人一道带入天堂?为何祂之前,甚至现在仍没有将整个世界变成一个乐园,其中没有善恶知识树,没有蛇;所有山冈都流淌美酒,产出金银,且都是天然的贵重金属,以便住在那里的所有人欢唱生活,因而一直沉浸在节庆与喜悦里,如同神的形像?全能的神不值得去做这类事吗?以及诸如此类的其它问题。但是,我的朋友,这全是废话。神的全能不会脱离次序;神自己就是次序;万物因通过神被造,故也通过次序被造,就在次序中并着眼于次序。人被造所进入的次序是:他的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就不可能造出人,甚至也造不出动物、飞鸟和鱼类。但动物仅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不但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还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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