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人若因着教会属灵事物上的虚假观念变得属世,必以为神的全能超越次序,因而以为神的全能无需次序。这就是为何他会陷入以下疯狂想法的原因:既然神能凭其全能从天上实现和地上一样的结果,那祂为何还要来到世间,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为何祂不通过救赎行为一个不漏地拯救整个人类?为何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何有地狱的存在?难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无法凭祂的大能抹掉地狱吗?或者,祂不能将所有人从地狱带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何会有最后审判?难道神不能将所有山羊从祂左边转到右边,并把它们变成绵羊吗?为何祂将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何祂不将信赐给所有这些人,并将祂儿子的义归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何祂不将说话的能力,连同才智,赐给地上的兽、空中的鸟和海里的鱼,把它们和人一道带入天堂?为何祂之前,甚至现在仍没有将整个世界变成一个乐园,其中没有善恶知识树,没有蛇;所有山冈都流淌美酒,产出金银,且都是天然的贵重金属,以便住在那里的所有人欢唱生活,因而一直沉浸在节庆与喜悦里,如同神的形像?全能的神不值得去做这类事吗?以及诸如此类的其它问题。但是,我的朋友,这全是废话。神的全能不会脱离次序;神自己就是次序;万物因通过神被造,故也通过次序被造,就在次序中并着眼于次序。人被造所进入的次序是:他的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就不可能造出人,甚至也造不出动物、飞鸟和鱼类。但动物仅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不但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还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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