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9.(3)因此,在全世界,凡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从刚才所论述的进入人们灵魂的神性流注可以推知,每个人里面都有一种内在指示,即:有一位神,祂是一。然而,仍有些人否认有一位神,有些人承认自然为神,有些人承认不止一位神,有些人拜偶像为神;这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用世俗和肉体事物堵塞或关闭了其理性或理解力的内层,从而抹去了他们对神的最初或孩童般的观念,同时从心里弃绝一切宗教,并将其抛在脑后。基督徒承认一位神;至于以哪种方式承认,这从他们已确立的信经或普遍承认的信仰明显看出来,信经如下:天主教的信仰是这样: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神性位格有三,即父,子、圣灵,然而,非三神,乃一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就是关于神的一体性的基督教信仰。但在这个信经中,神的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性是彼此冲突、相互矛盾的,这一点将在神性三位一体那一章说明。
世界上其他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都一致承认神是一,包括在其帝国或领土上的所有伊斯兰教徒,非洲大陆上许多国家的非洲人,以及许多国家的亚洲人,更不用说现代的犹太人了。在黄金时代,拥有某种宗教的大多数上古之人都拜一位神,他们称这位神为耶和华。在接下来的时代,直到当世俗之爱和后来的肉体之爱开始关闭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这个区域以前是敞开的,就像敬拜一位神的圣殿和圣所)时,君主政府建立之前的古人也是如此。但为了重新打开它们,从而恢复对一位神的敬拜,主神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建立了一个教会,并将下面这一条置于其宗教的一切诫命之首: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此外,这时祂所恢复的耶和华这个名,表示至高无上和独一无二的存在,在宇宙中,或存在于宇宙中的一切的源头。朱庇特,一个可能源于耶和华的名字,被古代异教徒当作至高无上的神来敬拜;他们也给构成他宫廷的其他许多神明披上神性,或说将神性归于他们;而在随后的时代,一些智者,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承认这些不是神,而是一位神的众多特性、品质和属性,它们被称为神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里面都有某种神性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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