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宇宙的创造
75.由于这第一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所以这一章也需要论述宇宙的创造,就像关于主救赎主的下一章也需要论述救赎一样。但没有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一个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先通过一些以前公认的最普遍的知识被带入一种感知的状态,这些知识如下:
(1)有两个世界: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以及人类所在的自然界。(2)每个世界都有一轮太阳。灵界的太阳只是来自在这太阳中间的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两者影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影响他的意愿,光影响他的理解力。但自然界的太阳只是纯粹的火,因此它的热和光都是死的,为属灵之热和光充当一种遮盖和辅助,或说一种衣服和手段,使它们能传递给人类。
(3)此外,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每个世界都有被称为高度层级的三个层级,因而有三个区域;三层天使天堂就是照着这三个层级和区域来排列的,人类心智也是照着它们来排列的,因而对应于这三层天使天堂;这两个世界中的其它事物也都有类似的排列。
(5)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种秩序,这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创造为这种秩序。
(7)除非先获得对这些事的一个正确观念,否则人类心智仅仅因为对它们一无所知,就很容易陷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仅凭教会的权威断言神创造了自然;然而,由于人类心智不知道创造是如何实现的,所以一旦开始更仔细地检查这个问题,或说从内层探究这个问题,它就会一头扎进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解释和适当论证这七个要点,将需要大量篇幅;此外,由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属于本书的神学体系,即便作为一个例证或论据,所以我只讲述几个记事,从中可以获得神创造宇宙的观念,从这种概念中可以生出某个代表这观念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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