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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