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1

501.如今有人问,

501.如今有人问,为什么神迹不像以前那样发生?因为人们以为,如果神迹发生了,每个人都会从内心深处承认神,或完全信服。然而,神迹之所以不像以前那样发生,是因为它们有强迫的影响,会剥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使一个人变得属世,而不是属灵。在基督教界,自主降临以来,每个人都有能力变得属灵,并且只有从主那里通过圣言才能变得属灵。但如果人通过神迹被引导相信,那么变得属灵的能力就会灭亡,因为如刚才所述,神迹会强迫同意,并剥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这样的事上,从强迫中获得的一切都只进入属世人,可以说向属灵人,即真正的内在人关上门,剥夺属灵人在清晰的光中看到任何真理的一切能力;因此,人后来只出于属世人推理属灵事物,而属世人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待一切真正的属灵事物。

但在主降临之前,神迹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那时教会之人是属世人,属于内在教会的属灵事物不能揭示给他们;事实上,这些事物若真的被揭示出来,就会遭到亵渎。因此,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在于仪式,这些仪式代表和表示教会的内在事物;他们只有通过神迹才能被引导遵守这些仪式;事实上,甚至就连神迹也不能使他们信服,因为这些代表里面有属灵的内在,或说神迹不能让他们明白这一事实,这些代表仪式里面包含着属灵的内在;神迹甚至不足以确保这些仪式得到应有的遵守。这一点从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尽管他们在埃及目睹了如此多的神迹,后来又看到了西乃山上的最大神迹,但摩西离开一个月后,他们就围着一只金牛犊跳舞,大声呼喊,是它领他们出了埃及。他们在迦南地的行为也是如此,尽管他们见证了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大神迹,最后见证了主所行的真正神迹。

如今神迹不再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教会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它教导,人对信仰的获得、归依或总体上的救赎不能做出任何贡献(参看TCR 464节)。相信这一点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如前所述,属世人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待一切属灵事物,因而在思维上反对属灵事物。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智的高层区域,即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主要位置,由此被关闭了,神迹几乎但未完全证实,或说貌似证实的属灵事物占据了心智的低层区域,而低层区域是纯属世的;关于信仰、归依和救赎的虚假因而仍在这个区域之上。结果就是,撒但在上面居住,天使在下面居住,就像鹰在鸡之上,或秃鹫在飞鸟之上。很快,撒但就会拆毁门闩,愤怒地冲向在它们下面占据一席之地的属灵事物,不仅否认这些属灵事物,还毁谤和亵渎它们。因此,人的后一种状态比前一种状态更糟糕。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