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1

501.如今有人会问

501.如今有人会问,神迹为何不像从前那样发生?因为人们以为,若有神迹奇事发生,人人都会发自内心承认它们。神迹之所以不像从前那样发生,是因为神迹属强迫,会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将人从一个属灵人变成一个属世人。在基督教界,由于主的降临,人皆有能力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主经由圣言才能变得属灵。但是,如果人通过神迹被引导相信,那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就会被摧毁。就像我刚才说的,神迹会强迫人,并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在这类事上,凡被迫所做的一切事都居于属世人,可以说向属灵人关上了门。而属灵人才是真正的内在人,这会剥夺人在清晰的光中看到真理的所有能力,致使此后人只能通过属世人推理属灵事物,而属世人看待真正的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
然而,主来之前行神迹,是因为那时教会里的人都是属世人,所以不能向他们泄露属内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否则,他们一早就亵渎了。因此,他们的一切敬拜都限于仪式,用来代表和象征教会的内在事物;要引导这些人执行这些仪式,唯有通过神迹奇事。由于这些代表行为都有属灵的内在,所以有时甚至用神迹也不能奏效。这一点从旷野中的以色列人明显看出来:尽管他们在埃及看到那么多神迹,后来在西乃山上看到了最大的神迹,然而,摩西仅仅离开一个月,他们就围着金牛犊跳舞,叫喊说是它领他们出埃及。他们在迦南地的行为也如出一辙,尽管他们见证了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大奇迹,并适时见证了主所行的真正神迹。
如今神迹不再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教会因声称人本身无助于信的获得、皈依,或整个的救赎(参看464节)而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意志。凡相信这一点的人,都变得越来越属世;而属世人,如前所述,看待一切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以致他在思维上反对它。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主要居所,由此被关闭了。看似由神迹所确证的属灵事物占据了心智的低层区域或纯属世区域,而关于信、皈依、救赎的谬念就在这个区域之上,结果就使撒旦居上,天使居下,好比秃鹰住在母鸡上面。用不了多久,撒旦就会毁掉门闩,怒气冲冲地扑向在它们下面占据低层的属灵事物,不但否认它们,还会诅咒和亵渎之。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人后来的景况比之前更糟糕了。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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