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1

501.如今有人问,

501.如今有人问,为什么神迹不像以前那样发生?因为人们以为,如果神迹发生了,每个人都会从内心深处承认神,或完全信服。然而,神迹之所以不像以前那样发生,是因为它们有强迫的影响,会剥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使一个人变得属世,而不是属灵。在基督教界,自主降临以来,每个人都有能力变得属灵,并且只有从主那里通过圣言才能变得属灵。但如果人通过神迹被引导相信,那么变得属灵的能力就会灭亡,因为如刚才所述,神迹会强迫同意,并剥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这样的事上,从强迫中获得的一切都只进入属世人,可以说向属灵人,即真正的内在人关上门,剥夺属灵人在清晰的光中看到任何真理的一切能力;因此,人后来只出于属世人推理属灵事物,而属世人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待一切真正的属灵事物。
但在主降临之前,神迹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那时教会之人是属世人,属于内在教会的属灵事物不能揭示给他们;事实上,这些事物若真的被揭示出来,就会遭到亵渎。因此,他们的一切敬拜都在于仪式,这些仪式代表和表示教会的内在事物;他们只有通过神迹才能被引导遵守这些仪式;事实上,甚至就连神迹也不能使他们信服,因为这些代表里面有属灵的内在,或说神迹不能让他们明白这一事实,这些代表仪式里面包含着属灵的内在;神迹甚至不足以确保这些仪式得到应有的遵守。这一点从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尽管他们在埃及目睹了如此多的神迹,后来又看到了西乃山上的最大神迹,但摩西离开一个月后,他们就围着一只金牛犊跳舞,大声呼喊,是它领他们出了埃及。他们在迦南地的行为也是如此,尽管他们见证了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大神迹,最后见证了主所行的真正神迹。
如今神迹不再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教会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它教导,人对信仰的获得、归依或总体上的救赎不能做出任何贡献(参看TCR 464节)。相信这一点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如前所述,属世人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待一切属灵事物,因而在思维上反对属灵事物。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智的高层区域,即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主要位置,由此被关闭了,神迹几乎但未完全证实,或说貌似证实的属灵事物占据了心智的低层区域,而低层区域是纯属世的;关于信仰、归依和救赎的虚假因而仍在这个区域之上。结果就是,撒但在上面居住,天使在下面居住,就像鹰在鸡之上,或秃鹫在飞鸟之上。很快,撒但就会拆毁门闩,愤怒地冲向在它们下面占据一席之地的属灵事物,不仅否认这些属灵事物,还毁谤和亵渎它们。因此,人的后一种状态比前一种状态更糟糕。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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