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00

500.若不赋予人在

500.若不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神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的人信祂,这种观念是误解神的全能造成的结果。那些误解神的全能之人可能以为,要么不存在次序之类的事,要么神既能依照次序行事,也能违背次序行事。而事实上,若没有次序,创造是不可能的。次序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人能成为神的形像,从而使他在爱与智慧上越来越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神的形像。为了这一目的,神在人里面不停作工;但是,若没有能使人转向神,反过来与祂联结的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这一切将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正是由于次序的存在,整个宇宙及其万有才能通过并照着它被创造。因为一切创造皆通过并依照次序实现,所以神被称为次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神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意思都一样。事实上,神自己也无法违背自己的神序行事,因为这样做就是违背祂自己。故,祂照着为次序的祂自己引领所有人,将迷途者和堕落者导入次序,使抵制者转向次序。
如果人受造时没有被赋予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对于全能的神来说,还有比引导全世界的人信主更容易的事吗?难道祂不能将这信直接或间接植入每个人?直接地,就是凭祂的绝对权能和不可抗拒的作工,即永远不停地瞄准人的救赎;间接地,就是若他不接受,便使他受到良心的痛苦,或经受导致昏迷的身体抽搐和严重的死亡威胁;或更进一步,打开地狱,向他展示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又或从地狱召来他们曾经相识的死人,以狰狞的幽灵形式向他显现。但亚伯拉罕对地狱中财主所说的话回应了这些联想:
若不听从摩西和众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31)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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