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0.若不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神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的人信祂,这种观念是误解神的全能造成的结果。那些误解神的全能之人可能以为,要么不存在次序之类的事,要么神既能依照次序行事,也能违背次序行事。而事实上,若没有次序,创造是不可能的。次序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人能成为神的形像,从而使他在爱与智慧上越来越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神的形像。为了这一目的,神在人里面不停作工;但是,若没有能使人转向神,反过来与祂联结的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这一切将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正是由于次序的存在,整个宇宙及其万有才能通过并照着它被创造。因为一切创造皆通过并依照次序实现,所以神被称为次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神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意思都一样。事实上,神自己也无法违背自己的神序行事,因为这样做就是违背祂自己。故,祂照着为次序的祂自己引领所有人,将迷途者和堕落者导入次序,使抵制者转向次序。
如果人受造时没有被赋予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对于全能的神来说,还有比引导全世界的人信主更容易的事吗?难道祂不能将这信直接或间接植入每个人?直接地,就是凭祂的绝对权能和不可抗拒的作工,即永远不停地瞄准人的救赎;间接地,就是若他不接受,便使他受到良心的痛苦,或经受导致昏迷的身体抽搐和严重的死亡威胁;或更进一步,打开地狱,向他展示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又或从地狱召来他们曾经相识的死人,以狰狞的幽灵形式向他显现。但亚伯拉罕对地狱中财主所说的话回应了这些联想:
若不听从摩西和众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31)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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