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但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属于神性之爱,或说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是神性之爱的属性,这是来自天堂的一个奥秘,至今还没有被任何人的理解力明白,因为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由此而来的智慧本质上是什么,更不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即:爱及其一切都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就像国王在自己的王国,或主人在自己家中一样,将公义的一切管理都留给智慧的公平;由于公义属于爱,或说是爱的属性,公平属于智慧,或说是智慧的属性,所以爱将爱的一切管理都留给自己的智慧。但这个奥秘在下文会变得清晰;在此期间,请把它当作一个普遍原则。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指,神通过祂的爱之智慧而为全能、全知和全在: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世界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4, 14)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指神性智慧。因此,它被称为“生命”和“光”,因为“生命”和“光”只是智慧。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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