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出于认识神而对神的承认是全部神学内容的精髓和灵魂,所以我必须先从神的一体性谈起。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分为若干节予以阐述:
⑴在整个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教会从中提取的一切教义都教导:神只有一位。
⑵从神发出的一种普遍感觉被注入到人类灵魂中,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⑶因此,全世界但凡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
⑷至于这一位神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和人民持有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
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
⑹若神不是一位,整个宇宙无法被造并维持存在。
⑺凡不承认神者皆被逐出教会、受到诅咒。
⑻对承认数位神,而非一位神的人而言,教会根本无法被凝聚起来。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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