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9

499.但这一点要通

499.但这一点要通过以下对比来进一步说明。除非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拥有某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否则创造就不能实现;因为动物若没有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会选择有利于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殖和保护后代;因此,它们将不复存在。如果海里的鱼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那么就没有鱼或贝类了。同样,除非每只昆虫都被赋予这种自由,否则就不会有蚕来生产丝绸,不会有蜜蜂来生产蜂蜡和蜂蜜,也不会有蝴蝶和它的伴侣在空中嬉戏,吮食花朵中的汁液,从而代表人像昆虫一样脱去外壳后在天界的幸福状态。

除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东西存在于地上的土壤中,在播种在地里的种子中,在从地里长出的树木的各个部分,以及它的果实和新种子中,否则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或任何植物。除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一切石头(无论宝贵的还是普通的)中,否则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就连一粒沙子也自由吸收以太,释放它的天然属性或自然散发物,扔掉破旧无用的元素,用新鲜物质来更新自己。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铜、银、金、石头、硝石和硫磺周围都有各自的气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气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层都从这气场中受孕,其多产原则使它生长。因为没有地上每一粒尘埃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发芽的开始和随之而来的持续生长。土地只有通过它的散发物才能以土和水渗透到播种在它里面的种子的至内层,就像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一样,例如:

它原比所有的种子都小,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 马可福音4:30-32)

既然一切被造物各自都照着自己的性质而被赋予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为什么人就不可以照着自己的性质而被赋予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便他可以变得属灵呢?这就是为什么人从子宫或出生直到在世上的最后一刻,后来直到永恒都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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