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795.由于前文论述了信从仁存在,所以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前面已经说明,仁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情感产生思维一样,同样像火发出光一样;因此,说信产生仁或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是一种完全违反秩序的颠倒的说法。但要知道,在仁(仁本质上是对认识、理解、意愿和实行真理的情感)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形成它自己之前,它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感知;事实上,那时,它以某种形式或形象、表象来呈现自己,它凭这种形式或形象、表象出现在内在视觉面前,因为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被称为信。由此清楚可知,仁实际上是在先的,而信是在后的,正如良善实际上是在先的,真理是在后的,或产生之物本质上先于产物,或存在先于显现,因为仁来自主,也首先在属灵心智中形成。但由于仁在成为信之前,不向人显现,所以可以说,信在成为形式上的仁之前,并不在人里面。因此,论到仁与信在人身上的存在,可以说它们两者同时存在。尽管仁产生信,但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就人的感知而言,无论在层级上还是在品质上,若一个与另一个分离,它们永远不可能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主与人的结合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则与人同在;但它们是尚未活过来的真理。然而,人因以真理接受良善,故将主接到自己里面,并活过来。他在从圣言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的程度内接受,因为如此他就是从主,而不是从自我避开并厌恶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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