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48.“(在)国度”表示在真理所在的教会。这从“国度”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国度”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或真理所在的地方,是因为主的王权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王”表示真理(参看前面的说明,AE 31节)。说它是真理方面的教会,这教会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原因在于,真理没有良善是不可能的,因为真理从良善拥有自己的生命。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所拥有的真理本身的确是真理,但它们不是在他里面的真理,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充分说明(NJHD 11–27节)。
在圣言中,“国度或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引用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在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此处“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属于真理不掌权,而是虚假掌权的教会之人。同一福音书:
凡听见天国的话却不理会的,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那撒在路旁的。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19, 38)
“听见天国的话”是指听见教会的真理;由于“种子”表示真理,所以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种”是指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3671, 10248, 10249节)。又: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此处“神的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它“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清楚看出来;“果子”表示良善。又:
在时代的完结,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3, 7)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民族攻击民族”是指邪恶攻击良善,“国家攻击国家”是指虚假攻击真理。“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会的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059, 1159, 1258–1260, 1416, 1849, 600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祷文中的“国”表示什么: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马太福音6:10, 13)
“愿你的国降临”表示愿真理被接受;“愿你的旨意行(出)”表示愿它能被那些行神旨意的人接受;“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表示唯独来自神的神性真理;经上还说“权柄,荣耀”,是因为神性真理拥有一切权柄或能力和荣耀(参看AE33节)。由此可见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神的国”表示什么,即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国”表示天堂,是因为天堂与天使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只来自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 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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