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1196.启19:1.“这些事以后,我听见天上好像有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高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因为“巴比伦”和“龙的兽”所表示的人被诅咒和驱逐,随之神性真理之光要为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发出。由于这些事是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论述的主题,所以很明显,这就是“天上有一大群人的声音”的含义。2–3节论述了“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19–21节论述了“龙的兽”所指的那些人被诅咒和驱逐;7–9, 17–18节论述了因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而喜乐;11–16节论述了从那里发出的光。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动物的生命,然后说一说植物的灵魂。整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从主,宇宙的创造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有两个太阳,即灵界的太阳和自然界的太阳。灵界的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整个创造工作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开始,通过作为火的太阳完成。
从作为神性之爱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灵的,而从作为火的太阳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属世的。属灵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拥有生命本身,而属世之物从它的起源那里没有生命本身。由于两个世界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从宇宙的这两个源头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所以可推知,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受造物中,属灵之物是其灵魂,属世之物是其身体;或者,属灵之物是内在,属世之物是外在;又或者,属灵之物是原因,属世之物是结果。凡智慧人都知道,在任何具体事物中的这两者都决不能分离,因为如果你将原因与结果分离,或将内在与外在分离,那么结果或外在就会灭亡,或化为乌有,就像灵魂与身体分离时的情形。
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自然界的个体事物,甚至最微小的事物里面都有这种结合。人们不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普遍存在的对灵界,那里的太阳、热和光的无知,以及感官人的疯狂,感官人将一切都归于自然,除了总体上的创造外,很少将任何事物归于神;然而,在自然界中,没有属灵之物在里面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存在。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证明,这种属灵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还要解释它如何存在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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