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1119.“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就有多少地狱的惩罚和荒凉。这从“折磨”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的惩罚;“悲哀”是指荒凉,这种荒凉在于他们不再拥有任何真理和良善,只有虚假和邪恶。经上之所以说“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是因为一切折磨或地狱的惩罚,都完全对应于这些人所处的邪恶。因此,那些过分荣耀自己,以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为快乐,并为了这种荣耀及其快乐而扭曲了属于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之人,其命运就在一个折磨更严重的地狱中。而那些没有那么过分地荣耀自己,也没有那么过分地以这种荣耀为快乐的人,其命运在一个较温和的地狱中;那些没有荣耀自己,从而没有扭曲来自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只是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说服而简单地服从它们的人,其命运不在地狱;那些没有参与统治的人,尤其那些仰望主,对真理有某种情感的人,其命运在天堂,他们在那里被天使教导。由此可见,此处,就是论述巴比伦的地方,所指的,只是那些为了自我、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是人,主就是那人,这一点从天堂里和天堂之下的一切事物清楚看出来。在天堂里,从主发出的一切,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上都要么处于人的形式,要么与人的形式有关;整个天堂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个天堂社群也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个灵同样都处于人的形式。以下事实也被揭示给我,即:直接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都处于人的形式,因为从神发出之物,都是祂的一个形像。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亚当和夏娃说:
他们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
出于同样的原因,天堂里的天使因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故是具有惊人美丽的人,而地狱灵因不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故是魔鬼,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不是人,而是怪物。正是由于这个事实,在灵界,从各人从主那里获得多少人的形式就能知道他。由此可见,主是唯一的人,每个人都照着他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一个人。总之,视神为人的人就看见神,因为他看见主。主也说:
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见子”就是在灵里看见祂,因为这话也是对那些在世上没有看见祂的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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