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本身在完全的完美状态下住在人的灵魂里面,就像地下水涌出地面形成源泉一样从灵魂流入人的心智,流入心智的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并通过它们流入身体感官,流入言语和行为。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知觉的身体;存在于较高层级上的一切,都比存在于较低层级上的事物更完美。主通过人的这种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并以这种自由而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人接受祂。然而,祂绝不会撇弃或剥夺这种自由,因为如前所述(TCR 493-496节),凡人在属灵事物上所做的,若不是出于自由来做的,都不会持久,或留在他身上。因此,可以说,这种自由就是主在人的灵魂里面与他所住的地方,或说主在人里面的住所就是他在其灵魂里面的这种自由。
在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任何地方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一点如此明显,以至于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没有这些外在约束,不仅社会将不复存在,就连整个人类也将灭亡。因为人痴迷于两种爱,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的财富的爱。这两种爱若不加约束,就会无限往前冲。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源于这两种爱。这就是亚当的罪,亚当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的,这邪恶是由蛇注入他的;因此,在对他宣读的诅咒中,经上说:
土地必给他长出棘刺和蓟草来。(创世记3:5, 18)
这句话是指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所有被这些爱奴役的人都视自己为唯一对象,其他所有人都以这个对象并为它而存在。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对神的敬畏,也没有对邻舍的爱;因此,他们是无情、没有人性和残忍的,对抢劫和掠夺有着地狱般的欲望和贪婪,并利用诡计和狡诈来达到目的。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邪恶;驱使它们互相杀戮和吞吃的唯一欲望,就是填饱肚子或保护自己。因此,恶人因被这两种爱支配,所以比任何动物都更没有人性、更凶猛、更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性质;当法律的约束放松时,这一点在煽动性的骚乱中变得显而易见;当获胜的士兵接到信号,可以自由地向被征服或围困的人发泄怒火时,这一点也在屠杀和掠夺中变得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住手,直到听到停止的命令或鼓声。由此清楚可知,如果人们不被法律惩罚的恐惧所束缚,那么不仅社会,就连整个人类都会被毁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真正运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才能被移除,这涉及引导心智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405.但当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天堂之爱就会通过身体降到脚上。随着自我之爱的增加,天堂之爱通过脚踝降到脚底,如果自我之爱进一步增加,天堂之爱就穿过脚跟,被踩在脚下。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对邻之爱,还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自我之爱。那些处于源于对邻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寻求统治是为了可以向公众和个人履行功用;因此,在天堂,统治权被托付给这些人。
那些生来就为了掌权进行统治而被抚养长大、接受教育的皇帝、国王和贵族或公爵,他们若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有时比那些出身卑微,出于骄傲比其他人更渴望显赫地位的人更少地受到这爱的影响。但对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像一种脚凳,为了取悦普通人,他们把脚放在脚凳上。然而,当他们不在人们的视线之内时,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角落里,或扔出门外。原因在于,他们只爱自己,因而将自己的意愿和思维沉浸在他们的自我中,而这自我就本身而言,是遗传之恶,这遗传之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的邪恶通常是这些: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随之而来的敌对行为,仇恨,报复,无情,凶恶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以免他们受到教会权威或神职人员的谴责和其他人的斥责。
但统治之爱对神职人员来说是一回事,对平信徒来说是另一回事。对神职人员来说,当缰绳给它,或说约束被除去时,它就会向上攀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而对平信徒来说,它会增加,直到他们想成为国王;这爱的幻觉或疯狂影响他们的心智,或把它们带走,直到这种程度。
在完美的人里面,天堂之爱占据最高位置,可以说形成随之而来的所有爱的头;世界之爱在它下面,就像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又在世界之爱下面,就像脚。由此可知,如果自我之爱形成了头,那么这个人就完全颠倒了。这时,在天使看来,他就像一个趴在地上的人,头朝地,背朝天。当敬拜时,他看起来像豹子的幼崽一样舞动手脚。此外,这些人以各种双头动物的形式出现,上面的头有一张野兽的脸,而下面的头有一张人脸,这人脸不断从上面被摁下去,被强迫亲吻地面。所有这类人都是感官人,就像前面所描述的人(TCR 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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