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428.有些人天生富有同情心,却没有通过照着真正的仁爱行动而将其属世的同情心变得属灵;他们以为仁爱在于施舍每一个穷人,救济每一个有需要的人,无需先询问这个穷人或困苦人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他们说,这样的询问是没有必要的,神只关心所给予的帮助和施舍。然而,死后,这些人被仔细地与那些出于谨慎而做仁爱的善举之人区分开来并分离。因为那些出于对仁爱的盲目观念行事的人正在同等地向恶人和善人行善,或说给这两者都带来好处,恶人利用这些好处,或说借助为他们所做的一切而继续作恶,伤害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捐助者在某种程度上要为伤害善人负责。因为向恶人行善,或施以恩惠,就像把饼给魔鬼,而魔鬼却把它变成毒药;因为魔鬼手中的一切饼都是毒药。如果不是,那么魔鬼就会通过利用善行引诱邪恶,或说把善行转移到邪恶的目的上而把它变成毒药。这也像是献给敌人一把剑,让他用来杀人;或像把牧羊人的杖交给狼人,把绵羊带到牧场,但他一拿到这杖,就把绵羊从牧场赶到沙漠里,在那里宰杀它们;或像把公共权力,或领导权和控制权交给一个强盗,而强盗的唯一目的和关注点就是掠夺,他根据掠夺物的丰富程度和价值来颁布法律和执行判决,或说施与公义和实施公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