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128.对于荣耀,也就是通过十字架受难所完成的主之人性与父之神性的合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说: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人子得了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此处既描述了神的荣耀,也描述了人子的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人子得了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人子”。显然,这意味着合一。
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5)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如经上所说的,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28)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逐步进行的。
基督不是必须受这些苦难,然后进入祂的荣耀吗?(路加福音24:26)在圣言中,论及主的荣耀表示与神圣良善结合的神圣真理。这些经文清楚表明,主的人身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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