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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