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6

496.人自由接受的

496.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人的意愿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还因为它进入人的爱,这爱视其为自己的,并利用它来发展自己的形式。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但由于这些例子取自自然界的事物,故以热来代替爱。众所周知,热照着热的程度具有在一切植物里面打开通道的效果,并且随着这些通道被打开,植物从内在回到其本质形式中,自动汲取营养,保留适宜成分,从而生长。这和动物的情形差不多,动物出于对食物的喜爱,也就是所谓的食欲挑选所吃的一切,都被补充到它的身体中,从而存留下来。适宜的成分会不断添加到身体中,因为身体的一切成分不断更新。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只是很少有人留意。
对动物来说,同样是热打开身体的各个部分,使它们的属世之爱可以自由行动。因此,它们在春夏季节进入或回到发情期,以繁殖并抚育幼崽。它们出于极度的自由做这些事,因为这是自创造时就植入在它们里面的主导爱的结果,以便将宇宙维持在它被造时所在的状态。
爱的自由可用热引发的自由来说明,因为爱产生热,这从爱的效果明显看出来。随着爱升级到狂热或盛怒,人会激动、发热、面红耳赤。血液的热,或人的机体和一般动物机体的生命之热,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身体的各个部位才通过热来调节,以自由接受爱所渴求的一切。
人体的所有内在部位都处于这样的平衡,以及随之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心脏上下均等泵血,肠系膜分配乳糜,肝脏造血,肾脏分泌,腺体过滤等等。如果该平衡出现问题,器官就会患病,导致瘫痪或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平衡与自由是一体。整个被造宇宙没有一种物质不趋向平衡,以便它处于自由。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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