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人的意愿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还因为它进入人的爱,这爱视其为自己的,并利用它来发展自己的形式。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但由于这些例子取自自然界的事物,故以热来代替爱。众所周知,热照着热的程度具有在一切植物里面打开通道的效果,并且随着这些通道被打开,植物从内在回到其本质形式中,自动汲取营养,保留适宜成分,从而生长。这和动物的情形差不多,动物出于对食物的喜爱,也就是所谓的食欲挑选所吃的一切,都被补充到它的身体中,从而存留下来。适宜的成分会不断添加到身体中,因为身体的一切成分不断更新。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只是很少有人留意。
对动物来说,同样是热打开身体的各个部分,使它们的属世之爱可以自由行动。因此,它们在春夏季节进入或回到发情期,以繁殖并抚育幼崽。它们出于极度的自由做这些事,因为这是自创造时就植入在它们里面的主导爱的结果,以便将宇宙维持在它被造时所在的状态。
爱的自由可用热引发的自由来说明,因为爱产生热,这从爱的效果明显看出来。随着爱升级到狂热或盛怒,人会激动、发热、面红耳赤。血液的热,或人的机体和一般动物机体的生命之热,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身体的各个部位才通过热来调节,以自由接受爱所渴求的一切。
人体的所有内在部位都处于这样的平衡,以及随之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心脏上下均等泵血,肠系膜分配乳糜,肝脏造血,肾脏分泌,腺体过滤等等。如果该平衡出现问题,器官就会患病,导致瘫痪或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平衡与自由是一体。整个被造宇宙没有一种物质不趋向平衡,以便它处于自由。
73.第二天,有一些相信预定和分配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醉了,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由于全能是神性,所以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声称,秩序的法则和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止成千上万,而且数以亿万。而神服从祂自己在圣言里的律法,人则服从他的律法。神性全能若受制于律法,那它算什么呢?因为这样的话,全能就丧失了一切绝对权力。难道神所拥有的权力还不如世上专制的君王?他尚能以绝对的权力行事,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制于律法,我们就觉得好象喝醉了,若不得到帮助就要昏倒。我们的信教导我们这样祷告:父神必因祂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任何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过,拯救凡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那里减损丝毫东西。因此,对于将神束缚在自己律法枷锁下的行为,我们视为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说完这番话,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很迷惘,于是就说:“我会向主祷告,通过祂带给你们帮助,让这个问题有些眉目,不过,现在我只能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通过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的秩序,并照着这秩序管理它;祂赋予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以自己的秩序。所以,人类有自己的秩序,动物、鸟类、鱼类、昆虫都各有自己的秩序,每棵树,甚至每片草也有自己的秩序。我简要举例说明如下:指定给人类的秩序法则是,他当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真理,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它们,并尽其所能理性这样做,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之信。神那一方的秩序法则是,祂以其神性之光靠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之信。属世之信仅仅是知识和信念,并且只能以这种方式成为得救之信,别无它法。仁也一样。我再举几个例子简要说明。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避免作恶,神才能照着祂的律法饶恕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照着他的律法以属世的方式使自己重生,神才能以属灵的方式使他重生。神不断努力重生并救赎人,但祂无法实现这一点,除非这人预备好接受神,从而铺平道路,并向祂打开门。新郎在少女成为他的新娘之前无法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将钥匙保存在里面。不过,当许下婚姻的诺言时,她会把钥匙交给新郎。
神若非成为一个人,就无法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若非祂的人性首先如同婴儿的人性,然后如同孩童的人性,接着将自身塑造为祂的父所能进入的容器和居所,祂也无法使祂的人性变成神性。祂通过应验圣言的全部,也就是说,圣言所包含的一切秩序法则而成就这一切。祂做得越完全,祂将自己与父融合得越紧密,父也将自己与祂融合得越紧密。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明白:神性全能处在秩序中,它的治理,也就是所谓的圣治(或天命)则遵循祂的秩序;它不可能与它们背道而行,也不可能改变它们的一点一划,因为神就是秩序及其一切法则。
说完这番话,一道明亮的金光透过屋顶照射进来,又变成基路伯飞在空中。它们所散发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不过是朝向他们的脑后,而非额前,因为他们嘟哝说:“我们还是不明白全能是什么。”于是我说:“一旦对你们所说的话给你们一些启发,它就会被揭示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