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身上,因为他的意愿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还因为它进入他的爱,或说成为他爱的一部分,这爱承认它是自己的,并通过它来形成自己。这一点要通过对比来说明,由于这些对比取自自然界,或自然事物,所以热将代替爱。众所周知,一切植物的毛孔都通过热并照着这热的量或程度而打开;随着这些毛孔打开,植物从内部回到它自己性质的形式,或转向发展这形式,并自发吸收营养,保留适合的东西,从而促进它的成长。类似的事发生在动物身上;凡它出于对营养的爱或食欲所选择和食用的食物都会成为它身体的一部分,从而留在里面。适合的东西不断添加到身体中,因为身体的一切组成部分都在不断更新。这种情况并不广为人知,只有很少的人或一些学者知道。
对动物来说,热也会打开其身体的各个部分,使它们的属世之爱自由行动;因此,在春夏时节,它们就进入并回归繁殖和养育幼崽的本能。它们出于最大的自由如此行,因为如此行属于通过创造被植入它们的主导爱,以便宇宙可以被保持在它被创造所处的状态。
爱的自由可以用热所带来的这种自由来说明,因为爱产生热,这从爱的效果明显看出来,因为随着爱被提升到热情,或变成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人就会被点燃、发热和激动。血液的热,或人的生命之热和总体上动物的生命之热,不是来自其它源头。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器官通过热适应了自由接受那些爱所渴望的东西。
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或人体的一切内在部分都处于这种平衡和随之而来的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心脏上下同等地驱动血液,肠系膜分发乳糜,肝脏为血液工作,肾脏分泌,腺体过滤等等。如果这种平衡受损,那么身体器官或部位就会紊乱或患病,陷入瘫痪或运动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平衡和自由是一体的。在被造宇宙中没有任何物质不趋向于平衡,以便它可以处于自由状态。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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