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5.来自主的一切自由都是自由本身,但来自地狱,并从那里被人接受的自由都是奴役。然而,在一个处于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自由必像奴役,因为两者是对立的。但所有处于属灵自由的人都不仅知道,还看到,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们憎恶它,就像憎恶尸体发出的恶臭,而地狱灵则把它当作芳香的气味来吸收。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正的敬拜,甘心乐意,或自愿的敬拜是主所喜悦的。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我要甘心乐意献祭给神。(诗篇54:6)
又:
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中间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主要包括祭祀,由于神喜悦甘心乐意的东西,所以经上吩咐:
凡内心驱使他的,凡乐意的灵感动他的,都要带供物给耶和华,以作帐幕。(出埃及记35:5, 21, 29)
主说: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