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但必须清楚的是,人出于爱所吸收并经其理解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存留在他里面的方式,和社会、政治事务的不同。因为属灵事物会升至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形式。原因在于,这就是主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进入人内之处,该区域就像祂所居的圣殿。但社会与政治事务因属于这个世界,故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充当围绕主殿的小建筑,有些则充当通向入口的前厅。教会属灵事物居于心智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是灵魂所特有的,并寻求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层,唯独以属灵之粮为食。这就是为何主称自己为“粮”,因为祂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该区域也是人之爱的居所,而人的爱是他死后幸福的源头;该区域还是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的主要居所,人在属世事物上所拥有的一切自由就来自这个源头。由于这就是该自由的源头,所以它进入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的所有形式中,并且占据最高区域的主导爱藉着这些自由吸取对它有用的一切。它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源泉和它所流出的泉水之间的关系,又好比种子的繁殖原理本身与树的各个部分,尤其果实之间的关系,因为它在这果实中使自己再生。但是,人若否认并因此拒绝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为自己另造一个源泉,并由此打开一个渠道。这会将属灵自由变成纯属世自由,并最终变成地狱自由。地狱自由也像种子的繁殖原理本身,它自由地通过树干和分枝进入果实,这果实便因其源头而从里面烂透了。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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