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941.“圣徒之王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从“王”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王”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主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从任何人身上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这一点可通过天使的情况来说明;从天使身上发出属灵的气场,该气场来自他们生命的情感;他们里面的这种情感会从他们身上传播或扩散到远处,其他人从中就能认识到他们的品质,并知道他们在哪里。由于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气场与他们里面的生命情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气场或发出的情感。但从主发出的神性充满整个天堂,并构成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神性真理。
(续)
当属灵的内在被打开,通过它与天堂的交流,并与主的结合被赐下时,人就被光照。当他阅读圣言时,尤其被光照,因为主在圣言里面,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对天使来说就是光。人在理性层上被光照,因为这理性层直接从属于属灵的内在,并接受来自天堂的光,把它传到从邪恶中洁净出来的属世层,使它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为了确认和一致,还使来自世界的知识(科学)适应它。因此,人有一个理性层,因而有一个理解力。人若以为在属世层从邪恶中被洁净之前,这理性层和理解力属于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理解力就是从天堂之光中看见教会的真理;而天堂之光不会流入那些没有洁净的人。理解力怎样被完善,宗教和无知的虚假,以及一切谬误就怎样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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