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393.启6:10.“他们大声喊着”表示他们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心智的极度悲伤,因为这悲伤通过说话中的喊声来表现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喊”表示悲伤。此外,一切情感,无论悲伤还是欢喜,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思维观念则通过声音中的词语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说话的声音能彰显出情感的质和量,这一点在灵界比在自然界更显而易见;因此,灵界不允许产生其它情感,只可产生真正属于心智的情感。因此,在灵界,凡有智慧的人仅仅从别人的话语就能听出并感知到他的情感。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声音属于情感,话语属于思维观念(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AE 323a节)。在圣言中,“喊”和“呼喊”表示悲伤,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赛亚书的这段经文:
希实本和以利亚利都呼喊;他们的声音听到雅杂;所以摩押的战士喊叫;他的灵魂必为他悲伤。我的心为摩押呼喊,喊声传遍了摩押四境,哀号的声音达到以基莲。(以赛亚书15:4–5, 8)
由于“呼喊”表示悲伤,所以当心智处于悲伤的状态时,说“向神呼喊”成为习俗(如以赛亚书19:20; 30:19; 45:19; 耶利米书14:2; 以及别处)。在圣言中,“呼喊”论及各种情感,如内心哀叹的情感,哀求的情感,出于痛苦祈求的情感,宣誓或申辩的情感,愤慨的情感,忏悔的情感,祈求的情感,欢喜的情感,以及其它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2240, 2821,2841, 4779, 5016, 5018, 5027, 5323, 5365, 5870, 6801, 6802, 6862, 7119, 7142, 7782, 8179, 8353, 92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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