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1225.“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与主结合,并成为教会的人将进入天堂。这从“有福的”和“婚筵”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在天堂里,或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婚筵”是指通过爱联合,也指交流(对此,参看AE 252节);因此,“羔羊之婚筵”表示与主结合,以及随之与那些属于新教会之人的交流。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前者来自天堂太阳的光,即智慧,后者来自天堂太阳的热,即爱;天使如何成为这些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天堂和个体的天堂;世人如何成为它们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教会和个体的教会。除了从主发出的神性外,任何天使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天堂的东西,任何人也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教会的东西;因为众所周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我们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21)
以及别处:
我们在祂里面生活、行动、存在。(使徒行传17:28)
当天堂所有的天使和教会所有的人都在前面所说的那个天上的人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那时,天使和人在主里面,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在祂的神性里面;主在他们里面,是因为祂是接受者里面的生命。这一切清楚表明,所有对主处于属世观念的人都只能以直觉的方式来理解祂的神性全在,尽管它是一种实际的全在,就像圣灵,也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的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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