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898.启21:12.“有高大的墙”表新教会的教义所来自的字义中的圣言。当“圣城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新教会教义时,其“墙”无非表示教义所来自的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保护隐藏在里面的灵义,就像城墙保护一座城及其居民一样。字义是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之圣经篇》(27-36节)。字义是守卫,免得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的真理,受到伤害(97节)。教义的教义要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所确认(50-61节)。经上之所以称墙“高大”,是因为所指的是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大”论及良善,“高”论及真理,如前所述(896节)。
“墙”表示保护之物;在以下经文中,在论及教会时,“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墙上设立守望的;他们昼夜必不静默,呼吁耶和华。(以赛亚书62:6)
他们要称你为耶和华的城,为以色列圣者的锡安;你必称你的墙为拯救,称你的门为赞美。(以赛亚书60:14,18)
耶和华要作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其中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亚发人在你四围的墙上,歌玛底人把自己的盾牌悬挂在你四围的城墙上,使你全然美丽。(以西结书27:11)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教会对来自圣言真理的认知。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看看有一人求真理没有;你们要上她的墙,施行毁坏。(耶利米书 5:1,10)
耶和华定意拆毁锡安女子的城墙,祂使外郭和城墙都悲哀,它们便一同衰败,不再有律法和先知。(耶利米哀歌2:8,9)
它们在城里跑来跑去,蹿上墙,爬上房屋,从窗户进入。(约珥2:9)
这些论及真理的歪曲。
恶人日夜在城里绕行,他们中间尽是毁坏。(诗篇55:10,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2:5; 56:5;耶利米书1:15;以西结书27:11;耶利米哀歌2:7)。
“墙”表示字义中的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详细论述了墙、墙上的门、根基和相关尺寸。原因在于,“城”所表示的新教会教义唯独来自圣言的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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