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揭秘启示录 #45

45.“身穿长衣,直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袍,表示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衣服”在圣言中之所以表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接下来还会看到,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衣服并不表示别的;因此当主变像时,其洁白放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并非表示别的。其为兵丁所分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也不表示别的。亚伦的圣衣也代表并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14, 10068节)一书,书中尤其说明了“以弗得”(9477, 9824, 10005节)、“外袍”(9825, 10,005节)、“内袍”(9826, 9942节)、“冠冕”(9827节)各表何义,因为亚伦代表主祭司的职分。关于服饰在圣言中的含义,还可参看下文(166, 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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