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揭秘启示录 #31

31.“全能者”表那

31.“全能者”表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权能,并藉着终从初管理一切事物的。既然万物皆来自主,从来自祂的最初被造,并且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此存在,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必是那全能者。可以设想一下万物所出的那一位;那一位的万物,就是按一定次序依赖那一位的万物,岂不像环环相扣的各个环节,或如依赖心脏的全身血管,或如依赖太阳的整个宇宙中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万物就是这样依赖于主,祂是灵界的太阳,一切本质、生命、能力皆来自祂。一言以蔽之,“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从初统管万有,这是以前从未揭示的奥秘,如今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圣爱与圣智》(221节)已有解释。众所周知,神性因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世人和天使的思想观念,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不能参透无限者。但是,为了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领悟,主乐意用这些话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含了天使和世人对于神所能思想的一切,无论以属灵的方式还是以属世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些事就是上面以普遍方式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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