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96.由于石鸟也代表那些唯独对知识感兴趣,缺乏爱的任何生命,因而缺乏任何属灵生命的人,所以我在此以附录的形式说明:唯有那些拥有天堂之爱,并拥有由此而来的知识之人才拥有属灵的生命。我还要说明:爱包含它所需的一切知识在里面。举个例子,地上的动物,以及空中的生物,就是鸟类,知道它们的爱所需的一切。这些爱是:养活自己、寻找安全的居所、繁衍后代、养育幼崽或幼雏、建造巢穴以预备过冬。因此,它们拥有它们所需的一切知识,因为这一切知识都包含在这些爱里面,并流入它们,如同流入它的真正容器。有些动物所具有的知识甚至令我们人类叹为观止。它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称其为本能,但它属于它们的属世之爱。
人若拥有自己适宜的爱,就是对神对邻之爱(这爱是人适宜的爱,一种使人类有别于野兽的天堂之爱),那么不仅会拥有他所需的一切知识,还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这些会流入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这些爱。但由于人没有出生在这些爱中,而是出生在它们的反面,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所以他不得不出生在一切无知和知识的匮乏中。诚然,他通过神性方式被引向某种程度的聪明和智慧,然而不会实际获得其分毫,除非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被移除,因而通向对神对邻之爱的道路被打开。
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包含一切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一点从那些在世时拥有这些爱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死后进入天堂时,便在那里拥有他们以前闻所未闻的那类知识和智慧。事实上,他们在那里和其他天使一样思考和谈论,所说的话无法形容,是他们的耳朵从未听过的,他们的头脑从来不知道的。原因在于,这些爱拥有接受这类事物的能力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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