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4.此外,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宇宙不止一个星球:整个星空如此浩瀚,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类似于我们的太阳,尽管大小不同。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这个目的就是天国,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因为可见的宇宙,或闪耀着无数星辰,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因为上万,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居民如此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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