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605.重生之人,也就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得到更新的人,就处于天堂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天堂之光,也就是处于它的智慧;而另一方面,未重生之人则处于地狱之热,也就是处于它的爱,同时处于它的黑暗,也就是处于它的疯狂;这一点现在的人既知道,也不知道。原因在于,今天的教会使得重生成为其信仰的附属物,并使信仰成为不受理性约束的某种东西,因此这同样适用于属其附属物的任何事;如前所述,这包括重生和更新。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连同信仰本身,就像一座门窗紧闭的房子,以致没有人知道这房子里面到底有什么,它是空空如也,还是满了地狱魔鬼或天堂天使。第二个原因是,这种混乱就是由这种谬论造成的,而这种谬论缘于以下事实:人凭其理解力,几乎能攀升至天堂之光,利用他由此而来的聪明思考并谈论属灵的事,不管其意愿之爱如何。对该真理的无知也导致了对涉及重生和更新的一切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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